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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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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荒路上,父母全死在路上,是一个叫做郑秋的男人救下了他。

郑秋一手拉着自己老母亲桂阿娘,一手拽着一个五岁瘦得跟小猴崽男孩,一路上靠着啃野草和树皮到了南都。

到了南都,这地方富人很多,穷人也不少。

更加是那些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穷苦人,不仅被富人不当人看,也不会被当地穷苦人欺负,严重的话还会被同样流离失所的人打压。

郑秋得养活一老一少,再苦再累再脏的活都会抢着做。

就算只给赏一口饭,他也无怨无悔。

这样一个埋头干活的男人,却依旧遭到别人眼红。

在孤狼六岁的时候,郑秋被人打得半死不活,危在旦夕,连流食都吃不下去。

眼看着只有一口气吊着。

孤狼身上挂着牌子,卖身就哥,四处找郎中和医生来救人,可找遍了全城都没有人搭理他。

他顾不上太多了,全城没有人相助,那就去邻镇。

但是当时他已经数天没有进食了,唯一的水源,还来自于这断断续续下的雨。

身体早已超过负荷了。

他身后还跟着五条成群的野狗,看着摇摇欲坠的他,静等着他倒下,然后饱餐一顿。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除了人吃人,还有不少畜生食人事件。

所有生物都是一样,只要饿了,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在孤狼倒下的那一刻,野狗立马扑了上来。

孤狼算是幸运的,在野狗啃噬之前,一辆高档轿车飞驰而来。

一般坐在轿车的里面,就算看到这种画面都会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

但是这天,车上的人突发善心救下了孤狼。

花了五十块大洋买下孤狼。

孤狼从小容貌就生得俊俏,骨相堪称一绝。

是世间难见的美男子。

就算是曹家的家仆,穿着再朴素,那与生俱来的贵公子气质令他站在曹逸之身边都格外出众,令人过目不忘。

这对于曹家特意培养的利器,容貌过于耀眼则是大忌。

行动的时候,很容易暴露行动。

所以孤狼从下就羡慕曹逸之硬朗的外形,和景无许那气宇轩昂的气质。

可不论他怎么使劲让自己长得硬朗霸气一些,依旧不及曹逸之和景无许一半,依旧是个看上去只有美貌的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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