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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命案之酒鬼蔷薇(第2页)

由于东真一郎被鉴定为精神疾病,他最终被送到少年管教所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经过长达7年的精神治疗后法院和精神病院认为东真一郎的精神状态已经回归正常,于是释放了东真一郎,现在东真一郎就在日本某个地方生活着。回归社会后媒体多次找到东真一郎想采访他都被拒绝了,但在2o15年时有一个报社找到东真一郎并出版了一本书。书名为《绝歌》,书中记载了当年案件的细节以及精神治疗的过程。

其实生了酒鬼蔷薇圣斗事件,这和不完善的国家制度以及家长的逼迫是有很大关系的。在当时的日本,六岁的孩子就要进行一次严厉的考核,这考核成绩直接影响到孩子的一生。正是因为这次考核和家长的施压,导致了酒鬼蔷薇圣斗扭曲的人格,进而引了酒鬼蔷薇圣斗事件;

听专家们说,东真一郎属于隐蔽青年并症状,也是比较典型的。根据调查现,东真一郎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暴力倾向。他上小学的时候,就常常带武器在身上。更为可怕的是,这个少年还只有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残忍施虐、杀害学校附近的小动物。之后的几起案件的生并没有让酒鬼蔷薇圣斗产生愧疚或者自责,反而在案件的生过程中,酒鬼蔷薇圣斗觉得这是一种享受,让他感觉到兴奋。

东真一郎在挑战书中自称“酒鬼蔷薇圣斗”,字条上还用英文写了“shooLLkILL”。其实这是他的拼写错误,应该为“schooLkILLeR”即“学校杀手”。酒鬼蔷薇圣斗日文中写作“酒鬼蔷薇圣斗”,音为“sakakibaraseito”。其中“sakakibara”的读音与日本的一个姓氏相同——神原,而“seito”的音则和“生徒”相同。所以,酒鬼蔷薇圣斗就是“神原的学生”,而神原就是东真一郎的一位老师。

联系这两点,东真一郎在一开始就用谐音的方式告诉了警察“我是学校杀手,神原的学生”,可惜警方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绝歌”——他的精神想法产物

此书是东真一郎所写的自传取名“少年a”,详细描述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和受害人当时的情况,此书一经问世,引起疯抢,而凶手也因此书的出版,获得了大笔的版税,生活变得富裕起来,此举遭到了受害人家属和社会人士的联名抗议,谴责,他们围攻负责出版该书的出版社,要求其回收图书,停止出版,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受害人家属们的抗议显得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少年a”还开设了自己的网站,为自己的图书做宣传。

全书共分25章,从自己被警方带走调查那天开始,到隐姓埋名回归社会,少年a用第一人称视角写下了这18年间的心路历程,中间穿插讲述了孩提时期的回忆、在家庭和学校的生活、作案的过程与细节。。。。。。还有最重要的,少年a杀人的动机与内心的想法。

初看这本书的人应该都会被少年a华丽的文笔所震惊。如果不是背后有他人代笔的话,现实中的少年a绝对是一个心智早熟、内心细腻、文采出众的人。

举个例子,在池塘边观察蝌蚪的时候,他如此描绘看到的景象:“在夏阳的照射下,亮焕焕摆动尾巴在水里蠢动的无数黄金小球,好像被太阳放射出来的精子一样。我不断幻想,有只精子潜下了池底深处,而最后,这神秘的池塘便会怀上一个巨大的光胎。我独自站在池畔,窥看这天地之间的秘密房事,像偷看父母的卧室一样心怀罪恶,可以恍惚地一连看上好几个小时也不腻。”

又比如当他在转移男童头颅的途中,遇上了天降大雨:

“雨化为天空之舌舔舐大地。我仰头伸出了舌头,与天空深情接吻。霎时间,舌头变成了灵敏的音叉,弹向舌尖一阵阵不规则的余地震荡传遍了全身,直至脚底、又达地面。与地上的石头、树上的枝叶、小池的水面荡起的雨声共鸣出了庄严的协奏曲。我以生命全力舔舐了死亡的甜腻糖果后所感受到的饥渴,大雨予我以温柔拥抱润泽。。。。。。”

少年a趁着夜色把头颅放在校门口时,他眼中的世界是这样的:“并排在校舍南墙的两棵海枣树的树叶,像把落下的月光筛成光屑一样静静地彼此摩挲。诅咒与祝福交合为一,聚拢在我脚边那个我深爱得无可自抑的淳君的头部。我最憎恶的和我最最喜爱的,此刻结合成一体,在这我所选择的舞台上,我那膨胀得几近崩裂的对于这世界的恨与爱,没想到就在此刻正在交尾。”

很难相信一个普通人,至少是一个心智正常的普通人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如果这是一本虚构的犯罪小说,我会给予很高的评价。但《绝歌》不是那样的文艺作品,而是杀人凶手的内心独白,这就让我感到非常难受且困惑:一个14岁的少年的内心,为什么会歪曲异化成这样呢?

答案或许就在作者的童年经历里。少年a成长于一个平凡的日本家庭,也没有经历过家暴、性侵等童年创伤。尽管他的母亲在事后出版的回忆录里坦然自己对身为长男的少年a要求过严,但在这本书里,母亲并没有对他做出过什么过分的举措,倒不如说有些过于溺爱了。导致少年a一步步陷入深渊的,其实是倒错的性欲,以及自我隔绝的心理状态。

对少年a而言,外婆是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人,同时也是维系自己正常生活的锚点。外婆的突然离世把他的精神世界打得粉碎,也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他做出了后来的变态行径:在外婆的房间里,用她生前的遗物自渎。

“我想当时我是想逼自己把单靠一个人的精神力量绝对没办法承受的沉重哀伤,藉由这种几近撕身裂骨的强烈快感承担起来,但我没想到,那是多么容易中毒的快乐毒药,我的身心已经被腐蚀到了少不了它的程度。”

《绝歌》后半部分主要记录的是少年a在少管所等收容机构里闭门思过,接受辅导评估,最终重新融入社会的经历。在支持团体和工作人员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少年a培养起了爱好(慢跑、做手工),阅读了大量的书籍,甚至还去到周边地区旅游观光。虽然找的工作大都是临时工,但也努力攒下了不少钱,足够搬出去独立生活。少年a的笔下的自己完全是一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样貌,就连先前缺失的同理心,似乎也被他找了回来。

“当我知道他们居然教一个那么努力学日文、拼命想早点融入职场的人那种下流话时,气得很想冲去揍人。”

“我再也不要伤害任何人,我要好好正视别人的痛苦,连同受害者以及过去被我伤害过的人的分在内,我要对周围的人更好。绝歌”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阅读这类事件当事人自白书的时候,有一个最大的陷阱,那就是默认代入犯罪者的身份和感受。以这本《绝歌》为例,少年a用华丽的辞藻和自我反省的口吻,试图让读者“理解”他内心的痛苦,顺而接受后来的悔改和谢罪。

且不说那些杀人之后的心理描写中流露出的自恋心理,就连这份谢罪都是极端自私的:在事先没有取得受害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大肆宣扬犯罪过程中的快感和“美学”,这无疑是一种对当事人的嘲讽和折磨。

现实中这个高调而充满攻击性的少年a,和书里那个温和自省的少年a,真的是同一个人吗?已经隐姓埋名回归社会的他,是否还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行径?这或许是一个永远得不到解答的问题。

你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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