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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奇迹小子(第1页)

台下的狂热还没完全散去,金钟民上场后的一曲老歌,根本没有什么热烈的反响。其实说真的金钟民的歌唱功力还是相当不错的,要不怎么会是以后高耀太的队长。

但是有时候观众就是这么奇怪,在迷上或看好某一个歌手艺人后,会无条件的喜欢那个人的一切,甚至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缺点。所以当被金秀一的那个舞蹈征服震撼之后,对其他人的唱歌跳舞表演就会产生一定的比较性和潜意识的抵抗性。

其实这是正常的,人的感情是复杂又单纯的,尤其是同性相斥,很难在喜欢一个男艺人和其风格之后,又马上再喜欢接受另一个风格不同的还处于竞争的男艺人。

所以金钟民尽管已经很是卖力的演出了,但是场面还是有些冷清,**巅峰过后必然是低谷嘛,金钟民自我安慰着,但是他知道这场比赛他输了。实力上,他不妄自菲薄,并不逊色。但是观众的反响,他差的太多。这在某一种程度上也证明了市场更需要的是金秀一的风格。这也是同时出道的人,同样的努力,有的人就会比其他人获得的荣誉掌声更多,也许真的是天生拥有某些光环(气场?)吧。能让歌迷听众喜欢,其实也是一种了不起的天赋,很不幸,金秀一好像就拥有这种天赋。所以金钟民还是华丽的败退了。

听到台上报幕和台下观众呼喝着他的名字,正在后台接受小卡等人的祝贺的金秀一,把一盘磁带递给小卡,示意一会要演唱的。小卡也没在意,只是迅速的来到了音响棚。

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喝了一口水含在嘴里打了几转,咽下。是龙是蛇就看这一回了。

当金秀一再次出现在舞台,立即响起一片掌声尖叫,甚至有人大声的喊着“金秀一,我爱你。”由于人声吵杂,金秀一甚至听不出喊这句话的人是男是女,真是让人听的胆颤心惊。

“金秀一,再来一个。”

“跳舞啊。拿话筒干什么?”

“难道是想唱歌?”

“太棒了,我喜欢他。”

“”看着在台上有些不知所措的金秀一,主席台的李秀满端起茶杯,会心一笑,曾几何时自己第一次上台也是紧张的不得了。都说岁月如歌,但是这首歌却是不能倒退或快进的,年轻辉煌的岁月一去也就不在复返了!台上这个人,舞蹈方面也算别具一格,有些美国街舞机械风格,训练段时间出道的前景还是不错的。单人歌手已经物色到了一个bao宝儿,那么再加个男歌手也不是不可以的,就看他的资质到底怎么样了。

“坏了,咱们忘了给他准备歌曲了。”李全忠急得满脑门的冷汗。

“什么,我看他拿了一本录音带,以为你帮他选定歌曲了呢。”韩惠珍同样大吃一惊。

“我哪想到今天会这么意外啊,原想在舞蹈上无论谁输谁赢,都不会再比下去了。谁想道那老家伙这么皮厚。”李全忠低声抱怨道。完全忘了是他自己使用激将法才让这场比赛继续下去的,当然,即使想起来,也会马上选择性的“遗忘”的。

“”无语的韩惠珍只能祈祷不可能的奇迹降临了。

随着熟悉又陌生的歌曲响起,金秀一迅速的脱离了迷茫和紧张,进入了一种陷入往事回忆的状态。这是自发的,感觉这是自己与原来的那个时代的唯一例证,这是一种存在感,金秀一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通过察觉到的种种金秀一也弄不明白的细微改变,已经让金秀一有些相信自己不是回到过去,而是来到了与原来世界相似的平行空间。

也就是说原来世界所认知的事情,不一定在这里也会按部就班的发生,想想自己冒险赌球,还真是后怕不已,万一输了只怕自己会因迷茫不解而失去信心,那么没钱疏通,检察官也只是个笑话,自己只怕连回国的路费都凑不齐了。就是在这种状态回到韩国,又能干什么呢,出海证?笑话没钱没船有个屁用。只怕还会去受到料理店老板和他女儿的欺压玩弄吧。那奶奶

种种可怕的后果,使得金秀一绝对不敢再冒险了。苏格兰皇家银行和goodle公司不出意外应该足够自己和奶奶还有小露丝、丽斯汀养老送终了。当然这种“不出意外”不知道会不会成真,现在的金秀一已经没有一点把握了,只能听天由命还有靠史密斯和布林、佩奇的管理经营了。

那些自己没有一点办法,但是从现在开始努力赚钱来填满不安全感所带来的空虚无力,却是真的。那样即使财产全部打了水漂,那么自己还有一技之长,还有个工作,那就可以养活自己全家。

所以这个能赚钱的演艺工作,绝对不能丢。而且自己身为检察官的任务也要求自己去完成它。论公论私,自己都只能孤注一掷。那就来吧,用前世流行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who怕who啊?”

头脑中过电一样想清了这一切,看着台下期待的观众,伴随着舒缓而沧桑的曲调想也不想唱出了前世自己最喜欢的歌曲之一:

走过岁月我才发现

世界多不完美

成功或失败都有一些错觉

沧海有多广江湖有多深

局中人才了解

生命开始情不情愿总要过完一生

交出一片心不怕被你误解

谁没受过伤谁没流过泪

何必要躲在黑暗里

自苦又自怜

我不断失望不断希望

苦自己尝笑与你分享

如今站在台上也难免心慌

如果要飞得高就该把地平线忘掉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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