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男】
【年龄:23岁】
【因当街持刀抢劫,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认错态度良好;处三年有期徒刑。】
“何辉,有期徒刑三年,犯案时间9月14日。”
宋哲凑了过来,简单概括了一番,“好家伙,就是这货没得跑了。”
“可惜了,没证据怎么抓?”
陈欢挑眉,“如果信是在半年前寄出的,并且是从钟柏峰家别墅带出,这个人必定会出现在监控中。”
“万一他没有去过呢?监控在那个时间段坏了呢?”
宋哲现了一个新的疑点,“还有,信里面为什么要写14号?会不会信就是这个何辉伪造的,笔迹鉴定了吗?”
陈欢:“崔碧君确认那字迹就是崔文军所写,她哥写字有个习惯,喜欢在每个字的末尾加个小点。
当然,也不能排除人为模仿。”
“行吧,大晚上的都是加班狗。”
宋哲继续闭上眼睛,打自己的瞌睡。
忽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他是不是可以用预知梦的能力,去看着何辉下一步动作?
“何辉的照片有吗?”
宋哲起身,来到电脑面前,俯身略过陈欢,移动鼠标找到何辉的证件照。
他盯着照片看了许久,看到陈欢已经不耐烦……
“好看吗?”
陈欢起身,一把拉起宋哲后背的衣领,“看得这么出神?你又见过了?”
他说这话时,咬牙切齿地瞪着宋哲。
就算记忆恢复,当初宋哲还这么小,怎么可能把小时候经历的那些事全部记得?
“没见过啊。”
宋哲一脸无辜,“这不看看仔细,万一我见过呢?”
他顺着陈欢的茬接了下去。
陈欢一把推开宋哲,“滚一边去,好好补你的觉,过几天就要开业了,你这当老板的倒是一点都不操心自己的店。”
“有陈大队长把关,我的店,食品安全绝对过关。”
宋哲做了个ok的手势,打着哈欠,进入梦境。
再次进入梦境,仍然还是赵家庄的那立在湖面上的凉亭。
“不会每次进来都要过一遍吧?
不知道我幼小的心灵被伤得多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