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開眼的一剎那,她回到了天啟六年三月十四日。
彼時的鹿苑春色正濃。
岸邊的柳樹垂下千絲萬縷的綠條,霸道地向池塘中心舒展出一枝粗壯的枝幹,樹下有一池綠荷紅花,花色錦鯉在水裡吐泡泡。
嘩啦—嘩啦—
那枝椏上坐著一個少年郎,白衣翩翩,面如冠玉。
少年郎嘴裡咬著筆,左手執長卷,右手撐著樹幹,手邊有攤開的墨硯,正皺眉苦思。紙卷長數尺,一半都落在他腳邊,春日陽光直射,透出點點墨跡,紙卷同白袍一起在柳絲飛花中飄動,似荒墳頭的一桿招魂幡,獵獵作響。
即使死過一次,李凌冰也能立刻認出了那張臉——洛北嚴氏的四公子——亂臣賊子——狗崽子嚴克!
李凌冰的身體正在體驗迅充血的感覺,等到十指徹底有了知覺,她才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趴在地上,頭上濕漉漉的,伸手一摸,手掌里有血,應該是剛才跌倒,磕破了額頭。
她看向手,這隻手小得出奇,愣了好一會兒,才相信這是自己的手,難以置信地撐開五指,感受掌心微微的張力,隨後握緊拳頭,真真實實地感受到指尖的溫熱。
自己竟然又活過來了!並且一回來,就遇到嚴克。
「公主,您沒事吧?扶著奴才的手,慢慢起來。」仕女跑上前來,跪倒在一旁,低垂頭,朝李凌冰橫過一截手臂。
李凌冰認出這是她身邊的掌燈女史小霜——一個知禮,知時務,知進退,又野心勃勃的可人兒。
李凌冰推開小霜的手臂,自己站了起來。她此刻來不及細想是怎麼回事,仍然固執地抬頭,去看嚴克的方向。
嚴克的臉上突然露出豁然開朗的一笑,拔出咬在嘴裡的筆,點了點墨,將長卷擱在膝蓋上,低頭疾書,那專注的樣子渾然不知有人正在看著他。
旁人見了嚴克這副樣子,定要誇他一句公子世無雙,但李凌冰只覺得他人模狗樣,不,狗都比他討喜。
李凌冰深吸了一口氣,想像自己是一隻發現雀兒的貓,朝著嚴克方向奔去。在她身後,小霜跳起來,捂住正要尖叫的小宮女的嘴,確保嚴克不會成為那隻驚弓之鳥。
上輩子李凌冰就常說自己是屬貓的,她異於常人的瞳孔在陽光下總是變成微微的金色,這讓她在外貌上像極了一隻波斯貓,她喜歡像貓一樣登高,鹿苑的宮牆和牆內的高樹從來都是她的嬉戲之所。
一路攀爬,雖有些費力,卻終是輕而易舉地爬上了那顆柳樹,悄無聲息地走上樹幹,來到嚴克身邊。
嚴克十五歲才開始習武,此刻還是只待宰的羔羊,更何況,他此時正醉心於書卷,兩耳不聞身外事,哪裡料到有人正偷偷接近他。
「喂,嚴止厭!」李凌冰喊了一聲。
嚴克茫然抬頭,比常人大上許多的黑瞳閃爍碎光,像極了一隻聽到主人喊名字的狗崽子,天真爛漫得如一張白紙,卻是一張遲早黑得發亮的白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