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大家早就冰释前嫌了!
皓月不得不感叹方浩洋的外在魅力,不管第一次见面,怎么个场景,对方总是能喜欢上他。第二次,就可以像老朋友一样,谈笑自如了。
这一点,非常利于他做销售。
方浩洋矜持地对店员说:“今天给我女朋友买几件衣服,有什么新款,都拿出来给她试试。”
然后,让皓月跟店员去挑衣服,自己则从容不迫地,坐在沙上,翘起二郎腿,翻看茶几上的时装杂志。
皓月有点忐忑,但看他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便定下心来,安心挑选。
最后,在浩洋的拍板下,买了一件连身裙,一件外套,又配了一双鞋。店员问她,要不要带上之前看过的那件皮衣,皓月摇了摇头。
时过境迁,曾经喜欢的,现在却已经,没那么喜欢了。
有的东西,终究还是经不起,岁月的考验。
买单时,那几个女店员掩饰不住羡慕:“哎呀,你太幸福了!男朋友这么帅!还有钱,还愿意为你花钱,啥时候,我也能找到这么一个呀!”
“是呀!靓女,你是我们的榜样噢!不过,他这么帅,你可要看好啊!千万别让其他女人抢去。”
接着,两人又到其他门店,给浩洋添了衣服。
这一天,浩洋刷了小2万的卡。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皓月忍不住问:“你哪儿来的这些钱呀?“
这样花钱,谁知道,他们只是住在,村镇企业的出租屋里呢!
浩洋得意地说:“奖金呀!我业绩好,提成当然高啦!”
“可是,奖金咱们不是说好,要存起来买房吗?”
他哈哈笑道:“放心吧,亲爱的。我手上,正在谈两个大单,估计春节一过,就能成交。这两笔要是做成了,至少赚2o万!那样,过了年,咱们就能买房了!”
“但你确定,一定能做成吗?“
“当然!你老公的能力,还用问吗?现在嘛,你就开开心心,跟着我享受生活吧。”
11月初,浩洋又挣了2万多。
他马上张罗着换了个房间。两人从五楼,搬到三楼的一室一厅,房租18oo。
1-3楼,原来是开旅馆的。每个房间,包括这个原来的老总办公室,都有一台电话分机,每个月,交点电话费就行了。这下,联系客户或者朋友,再也不用楼上楼下地跑了。
浩洋更爱打扮了!
现在的他,从头到脚,都是名牌,再不济,也是香港或台湾品牌。
他本身就帅,品味又好。当他昂挺胸、迈着大长腿走在街上,看着比苏向南还像总经理。不光女人花痴,男人都忍不住看他几眼,心下嘀咕:tmd,这小子,怎么长的!
皓月笑话他:"简直武装到牙齿了!”
他却说:“你要成功,先要像成功人士一样穿着,他们才会把你当自己人,才会和你做生意,这样钱才能越赚越多。”也不知道这套理论,从哪里学来的。
每当皓月让他省着点,他就说:“宝贝儿,做我的女人,不会让你为钱愁的!咱们结婚后,你就乖乖地当好方太太,带好咱们的孩子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