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阮指着外面的花花草草。
“你们这儿的天气真好,连花草都比别的地方漂亮。”
“喜欢的话就来这里定居呗!”闫雪真诚的建议她,“在这边的大学找个工作也不难,等到过几年再把叔叔阿姨也接过来。”
“嗯,等到过几年爸妈都退休了我就带着他们过来定居。”
“万一你到时候舍不得江先生怎么办?”
林阮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说不定到时候是你为了秦漫放我鸽子呢。”
“怎么可能?”闫雪笃定的说:“我才不会为了他放你鸽子。”
“呵!”林阮意味深长的笑了笑,“你真的觉得自己不喜欢他啊?”
“我当然不喜欢他。”
“如果你真的不喜欢他,为什么上大学的时候提起最多的高中同学就是他?”
“提到他最多就是喜欢他啊?”闫雪捂着嘴笑,“别的同学全部心思都在学习上,只有他每天干着不着调的事,让我们印象深刻嘛。”
“呵!”林阮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你猜我信不信?”
“管你信不信,我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行,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也无话可说了。”林阮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要让自己后悔就行了。”
“你放心吧,我肯定不会后悔的。”
“唉!”林阮叹气,“可怜的秦漫啊!”
……
失魂落魄的从闫雪家门口回来,他坐在书桌前久久不能回神。
忽然,一阵微风吹过,桌上的书被翻起了几页。
书中空白部分手写的几行诗特别明显。
“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
“荞花漫漫浑如雪,豆荚离离未着霜。”
……
呵!
他微微勾了勾唇角,勉强挤出一抹微笑,从抽屉里拿出一支钢笔,又在剩下的部分写下几句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啪嗒!”
一滴泪落在了纸上,将最后一个字晕染开来。
秦漫喃喃自语。
“催妆,娶妻。”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