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许书屿在短短十分钟内接受他不仅睡过时暮嫣,还是用强的方式,太难了。
但事实远比他想象的更荒唐。
时暮嫣记得那晚发生的所有事。
她凌晨要赶一趟很早的飞机去美国谈事情,就在离机场附近的酒店暂住一晚。
她本来已经睡下,突然有人不停地在刷她的房门。
时暮嫣走过去开门,正想看看是谁。
刚打开门,许书屿就跟没骨头似的靠在她身上。
他身上的酒气混杂着甜甜的香水味,形成一种很难言语的味道,闻得她皱起眉。
她握住他双肩将人推开:“你走错房间了。”
许书屿听到声音抬起头,眼神迷离,他仔细打量着她,突然笑起来:“我认识你!你救过我,在……鹿门山!”
时暮嫣也认识他,京圈里出了名爱玩纨绔的许书屿。
同样都是富二代,就他放荡不羁,任性妄为,想不记得都很难。
就趁她沉默的这几秒,许书屿像条滑溜的鱼从她手里消失,然后跑进房间,呈一个大字型趴在了床上。
时暮嫣有洁癖,当即微微攥紧了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