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远天这个人的履历十一目了然,年幼时被双亲抛下,靠各种接济活到十六岁,十六岁之前,除了些乏善可陈的悲惨故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
楚秋山这个名字是最大的转折点。
在路远天被楚秋山带回家之前,他只不过是个饱受同龄人欺辱,走到哪都得被踹上一脚的孤儿。
遇见楚秋山之后,路远天正式摆脱了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那个墙皮脱落,一到雨雪天就洇水发霉的家他再也没回过。
“干爹,你又何必逗我,”路远天轻笑道:“如果他真的有家庭,我怎么会去找他。”
郑霆均耸耸肩,摊手道:“也不知道是谁,每年跑雁市呆上几天,还时不时给人家汇笔钱过去,惹得阿彪以前总觉得你鬼鬼祟祟,非得往我这儿汇报。”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路远天深呼吸一口气:“当初既然做了薄情寡义的陈世美,那钱和权总得占一样吧?”
旁人谁敢在郑霆均面前说这话,这话一说出来像在暗示什么,只有路远天混不吝惯了,郑霆均倒也吃他这一套,他转了转茶杯又道:“这两年找你牵桥搭线的人不算少,我看你连吃饭的机会都不给人家,不像是对钱权有执念的人。”
“我要是你,反正当初已经为了前途放弃了旧人,那势必要抓住一切机会往上爬,一步步拼命爬,不然都对不起自己这薄情寡义的名声。”
“可您又不是。”
路远天顿了顿,郑霆均和老夫人感情甚笃,路远天曾经以为郑霆均会瞧不起自己这种为了前途不择手段的人,但没想到,郑霆均会将自己收做干儿子,这一路以来也算是尽心扶持。
听到这话,郑霆均笑了笑,没说话,他似乎是想说什么,最后到底没有开口,只是问道:“你打算怎么求人原谅?”
路远天摇摇头,摸了摸鼻子道:“不知道。”
从前的楚秋山再简单纯粹不过,耐心和温柔是最妥帖的形容词,那时候的他走在路远天前边,为他挡风遮雨撑起一把伞,他们共同生活了七年,有三年是明确恋爱的关系,但却没有红过几次脸。
现在的楚秋山看见路远天恨不得一脚踹死才好。
路远天挠了挠头,只觉毫无头绪。
“他若是心里还有你,你只要舍得花时间熬,总能熬出头的。”
“但若是他心里对你只剩下恨了,你哪怕天天跪在他面前扇自己大嘴巴子,他也只会觉得畅快。”
-
楚秋山住的绿地公园是一梯两户的结构,这房子是他前几年攒够钱后全款买下的,地位置有些偏,但这是楚秋山第一套自己的房子,他瞧着觉得这房子哪里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