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婶送来的几件衣服都是半新的,虽说算不上华丽,但胜在厚实。暮雨穿了件红色袄裙,袖口用银线缀着几朵鲜艳的花朵,衬得肤色更愈发通透,明艳动人。
“婶婶,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事儿。”暮雨的心思压根没在打扮上,而是急着打听小蜜的去处:“您可曾看见一个比个头到我耳边的,脸圆圆的,梳着髻丫,穿着青色衣裳的小姑娘。”
“她昨日同我一起上山的。”
春婶迷茫摇头,表示未曾见过。她只知道,大当家的抢回来一个姓暮的小姐,至于她口中的小姑娘倒是没有听说。
今日风停了,碧空如洗,金色的阳光洒在大地上,温暖着世间万物。
暮雨在朝扬门前等了许久,两只小手纠缠在一块儿,掌心微微出汗。
也不知这人跑哪儿去了,现在还不回来!
她等的有些倦了,坐在门口的台阶上。
今日天气甚好,朝扬拎着兄弟们去山里打猎,一匹红鬃烈马肆意奔跑,蹄踏青泥,意气风发,弦上冷箭咻咻射出,捕获不少的好东西。
很快,他拎着一匹狼回来,准备扒了它的皮制成褥子。别看他成日里野性十足,气拔山河,实际上也是个畏寒的。
刚进院子就看见暮雨低头坐在石阶上,薄唇一勾,阔步上前把那匹狼扔在她跟前,“把皮扒了。”
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涌入鼻腔,暮雨看见地下的那死物时,第一反应便是吓得“啊”了声,跳起
身躲到门后头,小脸惨白毫无血色。
“这也怕?”朝扬有些不理解,“胆子真小。”
“爷,你,你为何要杀狗……”莫不是想在冬天里来顿狗肉火锅?
“谁杀狗了?”朝扬笑了声,愈发觉得有趣,慢悠悠的说:“这明明是,狼啊。”
“……”
他说的轻描淡写,就好像杀的不是狼,而是一只鸡。
“山里猛兽多,今日这恶狼恰好出来寻食,见到我们之后还张着利牙打算攻击来着。”他的唇角勾起轻蔑的笑容,似是为它感到惋惜:“只可惜,它遇到我了。”
一箭穿心,果断利落,直接取了野狼的小命。
“……”她无法正式这个男人。
见暮雨小脸苍白着站在门后面,朝扬也不指望她会去剥皮,于是走到她的面前,低头看着小姑娘,语气森然:“所以别想着逃跑,山里的畜生可没有人性。”
食指挑起她的下巴,眼神凶戾:“他们会毫不留情的咬断你的喉咙,看着你留下来的鲜血,那些畜生只会觉得兴奋。”
他的手指上有一层老茧,是常年练刀所致,粗糙的很,抵在她细嫩的皮肤上会让人觉得刺的慌。
暮雨还未从那匹狼的事情上回过神,只顺从他道:“爷,您放心,我不会逃的。”
“呵,是么。”他的防备心重,很少相信一个人,尤其是,她。
朝扬眼中略过不屑,张手松开她,自顾自走到房内给自己添了盏冷茶。年轻人火气旺,加
上在山上打猎花了好长一会儿功夫和精力,口干舌燥的,只觉燥的慌。
见他一盏茶喝完,暮雨连忙端起茶壶给他重新添满,一双黑漆漆水灵灵的大眼睛就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