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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她瞧出小侄女心神不宁,扑闪扑闪的眼睛中像有小火苗在跳,可一路上却装作平静,紧紧搂着她的胳膊,像要当她的定心丸,给她撑腰似的,快走到时,终于吐出来一口气,有几分可怜地问她:“姑,你怎么想的?”不等她答,又紧住呼吸认真说:“怎样我都支持你的。”

方细捏捏泳柔的耳朵,随后毫不趑趄地往前走去,踏过门槛,屋内关于祠堂的谈话暂停,最后一句是:“那老祖宗住的地方,当然马虎不得,我这几年也一直在想,在这岛上,给我们温氏起一座祠堂。没有祠堂,怎么谈得上是故土?”

说话的男人,六十岁上下,短溜的上半身,衬衫外头套着一件紧鼓鼓的“七匹狼”羊毛背心,方细猜到这是温水鸿的父亲,据说在这小破岛上,算得上颇有来头。“哦,这位就是方小姐?”她还真是头一次在这岛上听见有人称她是“方小姐”。在场齐刷刷好几个人同时站起来,温老先生走来与她握手,阿忠分外殷勤地凑过来扮演家长角色,好事的邻居们站起来给她腾椅子,还有温水鸿,温水鸿在他父亲身侧站定,好个遵从家长的文质青年。

温老先生先赞她样貌,再赞她学识,客气说今日是来拜个晚年,谈吐得体、措辞妥帖,全然略过了他们是不请自来这个前提。“阿鸿,你请方小姐出去走走,你们年轻人说说话。”温水鸿像是一直在等他父亲提出此建议,立刻双目含笑邀她出门她读出了他的意思,这是一场会议,他与她之间,有待定的议题。

退出厅堂时,她瞄见泳柔躲在楼梯上偷看,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这是我们第几次见?”谈话由这一句进入正题。他们散步至村屋渐渐退去的乡间小径,沿途有几句碎语闲谈,讲天气,讲今天的海,讲年节里头的故乡。到底是同乡人,能够以同样的步调丈量这片土地。

温水鸿答她:“第三次。第一次在半岛咖啡,第二次在电影院。”

“第三次,我就要同时见你,”方细微笑一下,“跟你爸。”

“抱歉。”他也笑一下。他一笑,左脸上有个又大又深的酒窝,令他的平头方脸显得不那么无趣。“我爸这人有些传统,有些固执。他想到还没正式来你家拜访,尤其过年也没来问候,觉得过意不去。”

这是南方传统婚恋习俗中的“男方思维”,须得比女方家先主动才合乎礼节。方细知道他偷换了概念,但她懒得追究。“听说你爸爸给了我大哥一笔钱,捐给我们村的祠堂。”

“看来你耳目众多呀。”他虽在开玩笑,却有一丝试探意味,想追究这“耳目”是谁。几次接触,方细察觉到他是个防备心很重的男人。“只是一个见面红包,我爸好脸面,希望别见怪。”

“理解。里面有多少钱?我再还给你。长辈的脸面是一回事,但我们目前还不是这样的关系。”无论如何,她知道大哥一定乐于接受这笔钱,这不仅是公告了四邻他老方家结了一桩好姻亲,也为他挽回了前些日子遭妹妹强硬拒绝而损失的颜面,若要他再吐出来,恐怕又要节外生些难堪的枝了。

温水鸿停下脚步。“但你愿意在外人面前给我,给我爸这个面子,对吗?你说,目前还不是,是不是意思是,后续有可能是?我们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关系?”

她干脆回答:“嗯,也有这个意思。”

温水鸿露出更无防备的笑容。她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以算是不生厌,他有一具聪明的躯壳,善于扮演一切合乎情理的样子,他们一路走,村里人见了,就说阿细,谈朋友了?真好,男俊女美。她不否认,他受到鼓舞般,热情地与所有人搭话问好。

要是在都市里,她与他,绝谈不上俊与美,只是人群中平凡不过的一组。

也有人说,看他们两个多搭配?两个都戴眼镜,一看就有知识。乡下老辈夸赞人,一般都缺乏逻辑,也不那么悦耳,但都语出真心。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他在炫耀她人对他的青眼。她只说:“嗯。学习一下财之道。”

“他本来在大渔船上工作。后来他觉得赚不到钱,就下了船,去港口当海鲜猎头。”

“海鲜猎头?”

“这是我的比喻。他每天凌晨到港口去等船靠岸,挑最好的海鲜,到市里去转手卖给那些大饭店。你说,这工作,是不是跟猎头差不多?”

确实,人有时候也跟案板上的鱼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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