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毛大珠又开始学习吟诗作画,虽说画得超烂,气得画师吐血数次,但好在不影响别人。
毛大珠在陆霜华府里住了大半个月,她乐不思蜀,根本没想过爱女如命的爹还在惦记她。
反正都失踪半年了,再多失踪一段时间,爹也不会怎样的。
毛大珠决定,等她与陆霜华有了夫妻之实,带着陆霜华回家,给爹一个大大的惊喜!
可是怎么样才能睡到陆霜华呢?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整天画画作诗,毛大珠已经腻了!她的真实目的根本不是当青楼花魁,学这些做什么!而且琴房离陆霜华的卧房也远,她晚上想潜入陆霜华房间都不方便!
毛大珠不愿意再画画了,她闹着要干活。
她是这样想的,成为陆霜华的贴身丫鬟,可以帮他宽衣解带,半夜倒个夜壶,还能灌醉他做些不轨之事!
陆霜华当然不知道毛大珠在想些什么,她只说自己不愿做米虫,想尽点绵薄之力。
陆霜华拗不过她,便让她先去厨房学着烧菜,于是陆家的饭菜总是会有残缺:比如烧鸡会少只鸡腿,烤鱼会少了鱼尾巴,连饼子都经常被咬成月牙儿状。全都是毛大珠忍不住诱惑偷吃的。
怪不得每到开饭的时候她就说自己没胃口不吃了,敢情她在饭前已经吃饱了!
陆霜华只好把毛大珠调去洗衣服,于是毛大珠把若干件衣服捣成了烂泥。
陆霜华看着烂到手都捧不起来的衣服,不
知道她和那些衣服有多大仇。
这姑娘不会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一人浪迹在江湖中,可怎么活得下去啊。
吃晚饭的时候,陆霜华盯着毛大珠握着筷子的手指,她正勤快地扒拉着饭菜,把肉挑出来吃掉,只留下蔬菜。陆霜华觉得毛大珠的手不像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忍不住问道:“二珠,你以前干活吗?”
毛大珠吃得嘴里鼓鼓的,含混不清地说道:“干啊!”
陆霜华微微皱眉,那她怎么做什么就搞砸什么?
陆霜华又问:“你都干些什么?”
毛大珠仰起脸看他,一脸得意:“我会爬树、劈柴、抓鱼、钻木取火……”
她一口气说了十几样,陆霜华脸色微微发白,不知道毛二珠到底经历过什么,难道她是野人吗?!
毛大珠咬了一口包子,突然想起什么,拍着胸脯说道:“你不说我差点忘了,我爬树爬得老好了!府里有什么需要爬树的活吗?全都交给我!还有,我钻木取火的本事比用火折子还好呢!”
在湖边的那段时间,毛大珠捉不到鱼就爬到树上摘野果,从开始的屡爬屡摔到后面灵活如猴子,她营养摄入不足,运动量却大得出奇,活生生瘦成了一道闪电。她生母原本就长得漂亮,美貌也遗传到了毛大珠身上,只是她以前太胖了,满脸横肉,漂亮的大眼睛被挤成了一线天,哪能看出半点美人姿态。
陆霜华以为毛大珠
家境贫寒,小时候肯定受了委屈,他有些心疼,说道:“府里不需要你劈柴烧火,你就安心做米虫吧。”
毛大珠立刻摇头:“那怎么可以?!人要是没有追求,跟一坨饭团有什么区别!”
毛大珠所说的追求,是睡到陆霜华。
但陆霜华以为她有什么宏图大志,他停下手里的筷子,温柔地望着毛大珠:“你当然可以有自己的追求,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可如果有一天你觉得太辛苦,想要停下来,我也不在乎你永远当个米虫。”
毛大珠愣在了那里,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喷薄。
陆霜华居然支持她睡他!
毛大珠激动得热泪盈眶!
毛大珠决定了,今晚就要去睡陆霜华!
吃完饭,毛大珠准备洗澡,她想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涂上香粉,晚上也好诱惑陆霜华。
毛大珠正在打水,突然听到环佩叮当,她望向院门口,看到颜锦若在侍女搀扶下飘然而来。她素美的白裙在月光下泛着朦胧清辉,头上的金步摇虽然华贵,却丝毫不显得繁复,远远便知必是世间少见的美人儿。
陆霜华显然很意外,走过去从侍女手中接过颜锦若,扶着她问道:“长公主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