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日子里,他每天都会练习钢琴,将自己的灵魂深埋入那旋律里面。
而每当他静心聆听时,他总会产生一种特别的触动和感动。
洛辰希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白光霁的音容笑貌,嘴角渐渐弯起一抹温柔的弧度。
他的耳畔,依旧回荡着初遇时,白光霁低沉磁性的嗓音。
“我叫白光霁,我父母都死了,是我叔叔一手养育我长大的。
我从小就喜欢跳芭蕾舞,但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我就选择了文艺专业,我叔叔也支持我,并且还送了我去国外读书。
后来我在纽约上大学,叔叔也曾派人送我来过这里一趟,不过因为我叔叔临时有事脱不开身,他只是叮嘱了我一番就离开了。
在这里,我找到了许多志趣相投的朋友。他们都是富家千金,也算是高贵典雅。
但我最喜欢的人是一个叫艾丽莎·克劳斯的姑娘,她拥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皮肤白皙,性格活泼开朗,我们很快就成为朋友。
直到有一天,克劳斯告诉我,她要嫁给一个叫做布莱克伯爵的男人。
我问她:为什么?你难道忘记我了吗?”
洛辰希缓缓睁开眼眸,目光凝望着虚无缥缈的远方,仿佛穿越万水千山。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那天哭泣的模样。”
他转身,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我爱的姑娘啊,这次换我来保护你。”
洛辰希站在窗户旁边,俯瞰楼下那座巍峨磅礴的城堡。
在洛辰希住进来的第二天晚上,他就现了,他的房门外面有一个监视器。
当他打开房门走出去时,就看到一个黑影鬼祟地躲藏起来。
这是一个陌生男人,洛辰希从未见过他。
“嗨~”洛辰希冲着那人挥挥手,语调散漫,“你好,我是洛辰希,请问你是谁?”
黑衣男子的脚步停下。
他扭过头来,用英伦腔说道:“我是杰森。”
洛辰希微笑道:“哦~原来你就是杰森。”
“嗯哼。”
杰森走过来,跟洛辰希握手:“幸会。”
洛辰希礼节周全地与他寒暄几句,又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的?”
“呃……”杰森摸摸鼻尖,讪讪地说:“那天我在酒店附近巡逻,偶然路过这栋公寓楼,就看到一辆车子驶进去。我怕有危险,所以跟过来看看,结果就现您在屋内。”
洛辰希闻言,不禁扬了扬眉梢。
“我倒没有想到,这里会有警察盯着呢。”
洛辰希的声音中透着淡淡的嘲讽。
“我们也是职责所在嘛,”杰森解释道,“毕竟您现在是我们重点观察对象。”
洛辰希嗤笑一声。
“你们这群狗仔队还挺敬业。”
杰森尴尬道:“抱歉,是我失礼了。”
洛辰希摆摆手:“行啦,你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说着,洛辰希径直朝门外走去,打算回卧室休息。
杰森见状,连忙说道:“洛先生,明天早上八点钟,我们就要开始录制《thebesttimefor1ove》。你今天晚上需要准备一下。”
“ok。”洛辰希爽快地答应了,并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九点会准时出现在电梯口,ok?”
“好的,那就拜托你了!”杰森说完,匆匆离开了公寓。
翌日清晨。
洛辰希提前两个小时来到电梯口,等待电梯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