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早,阳光照进轩墨斋,斑驳琐碎,书墨香气氤氲。
刘掌柜给方临介绍:“老头子我刘振堂,你小子想必也打听过,就不多介绍了,店里三个伙计你也打过交道,今天介绍一次算是正式认识。”
“这个是成世亮,上过学堂,识字,会算术,咱们书肆收银结账的账房。”
“成兄,上次店里人多事忙,那个小失误我鲁莽说出,你别往心里去。”方临看向高高大大、身材微胖、衣服也不错的这人,如此道。
“哪里?”成世亮摆了下手,本来他这人有些好面,还记着那天的事儿,在心里是根刺,可此时方临主动说开,反而让他芥蒂尽去,也不计较了。
“黄荻,嘴皮子利索,负责引着客人买东西。”
“黄兄,以后多多照顾。”方临看向这个不高不矮、皮肤微黄的的青年。
“相互照应!相互照应!一早我就知道方临你是个有本事的,肯定能进来,现在这不?恭喜恭喜!”黄荻话说得很好听。
“柴一苇,我远房侄儿,在店里搬书、打扫,人老实,就是嘴有些笨,你小子可别欺负他。”
“哥!”柴一苇先开口打了招呼。
方临看去,对方人有些矮瘦,皮肤也稍有些黑,回以笑容。
‘这三人中,成世亮家境较好,有些记仇,却也有着大气的一面;另两人则可能家境稍一般些,黄荻能说会道,柴一苇相对老实。当然,这只是第一印象,还需要再看。’他心中暗道。
“哦,还有我内人,姓闵,在咱们书肆做饭,要到半上午来,你也见过的。”
刘掌柜介绍完毕,给方临安排差事:“方临,你就看哪乱了,给书归位,再就是看着谁忙,帮衬着些。行,就这样,都各忙各的吧!”
说来,在昨日确认了方临品行后,现在,他看方临这個伙计,那真是越看越满意。
——正如方临当初‘自卖自夸’的那般:记性好,给书归位行;力气不小,搬书行,能帮衬柴一苇;嘴皮里也利索,引导客人买书行,能帮衬黄荻;算数不错,结账也行,能帮衬成世亮,简直就是一个万金油,搁哪儿都行。
();() 方临投入工作,有之前十天‘实习期’,此时,已然颇为熟悉,自然轻松胜任。
除了本职工作给书归位,不时还帮着成世亮、黄荻、柴一苇三人,也不出风头,就是打下手,衬托对方,好比绿叶之于红花。让他们都感觉多个人真不错,暂时交情谈不上,但都有所好感,至少不排斥。
中午,留在轩墨斋,在这儿吃的第一顿饭。
饭是米汤,其中极少有稻壳,在小和村人的标准中,这已经算是精米了,菜是小葱拌豆腐。
方临四个店里伙计也没上桌,就坐在灶间吃饭,米汤还好,菜是刘掌柜妻子刘闵氏、刘老太拨的小半碗,对四人来说稍有些紧巴巴。
“咱店里这边,饭菜是不是挺好?”成世亮问道。
他知道方临家是逃难来的,说店里饭菜时,心里有种与有荣焉的感觉,更深处,是潜藏着的一丝优越感——当然,这可能他自己都没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