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被他打磨的很光滑,“写什么字?”
傅远洲突然问。
“写沈氏凉皮怎么样?简单明了,让顾客知道是姓沈的人在卖的。”
“嗯,我去拿毛笔,用墨水洗晾干了就成。”傅远洲走到屋里一阵捣鼓。
很快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毛笔和墨水。
沈南乔欲言又止,她没有见过傅远洲写字,顶多看过他画图,广告牌上的字必须要写的好看一点,她想拒绝。
等傅远洲把字写好之后,她一声不吭了。
“这样可以吗?”傅远洲退开身子让她看成果。
“你是练过毛笔字吗?”这字写的太好看了,她写字不好看,说的好听点是中规中矩,不好听点就是像小学生一样一笔一划,方方正正,没有什么特点。
她也喜欢写字好看的,真想不到傅远洲这双手不仅能画画,还能写字。
真是个宝贝!她这是捡到宝了啊!
“小的时候练过一段时间。”傅远洲并不想多说小时候的事情,就算是和过去联系上的,言语之间也只是说两句话的功夫,就会打住。
“练过一段时间,就能有这种水平,也实在是不错。”沈南乔毫不吝啬的夸奖。
傅远洲倒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写几个字,竟然会在她心里有这么高的评价。
“洗洗手,咱们去吧!”傅远洲虽然没有回答,可是明显心情愉悦了点,不像刚才那么沉重。
傅宅原本并不是傅宅,是傅远洲母亲程秀智的嫁妆,当年程家独女也算是方圆百里都耳熟能详的大家闺秀。
就算在她十三岁后家里不再经营生意,她的衣食住行也无一不精细。
她能看上傅兴年除了因为他人长的好看之外,最主要的就是有能力,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是他无父无母。
她是独女,在家中千娇百贵的长大,大家都说她脾气好,人善良,可做事也有自己的主见,若是她不喜欢,也不会嫁。
在大家看来即便是门不当户不对,但总归郎才女貌,算是一段佳偶,却没想到在结婚后过成怨偶。
傅远洲小的时候经常能看到父母吵架,总是母亲在一边歇斯底里,父亲默不作声。
小时候他还搞不懂,为什么两个人要吵架,大多时候他们还是很相爱的,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
后来他才明白,母亲歇斯底里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从小到大母亲理想的生活是做一个贤妻良母。
可就是这样,两个人关注的共同点越来越少,话也说不到一块,他的父亲就在外面找了一个红颜知己。
更可笑的是这个红颜知己不是别人,而是他母亲的朋友。
一个一直存了心思的女人。
嘭……
“小心!”沈南乔的提醒慢了一步,茶杯顺着傅远洲的额头砸了下去,温热的血液瞬间从额头流下。
“流血了!”沈南乔扯过他的胳膊看了看他的额头,语气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