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闻笛说,“他在国外跟硅谷大佬的女儿订婚了,我到婚礼前才知道。”
尤珺举起双手投降:“你赢了。”
于静怡看上去快把午餐吐出来了:“你们两个真是……聪明人怎么能把恋爱谈成这样啊!”
闻笛也不知道,要是知道,他一定会回到高中军训的那个下午,狠狠扇自己一耳光。
恋爱谈得太投入,后果就是,即使分手,余波还会持续下去,触及接下来的人生。
就像他本来想去上海,但何文轩说要去北京,于是他跟着报了t大。他高中是理科生,报t大倒也没毛病。不过那年高考分数线一出,他知道完蛋了。
往年,他即使上不了计算机、自动化这种热门专业,材料化工还是可以的。结果那一年,所有理工专业的分数都一路拔高,最后他被调剂到了英语专业。
世界上有两大惨案,纯文科生学理化,纯理科生转文学。闻笛在十八岁之前,就像课文里说的,“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文学素养堪忧。单词全靠死记硬背,作文全靠标准模版,分数全靠刷题硬拉。学的都是哑巴英语,口语一股工地味儿。进了大学之后,他天天早起,在阳台上跟着bbc晨读,泡在图书馆里恶补英文名著,才勉强从倒数爬上来。
爱情,害人不浅的玩意儿。
他把最无忧无虑、勇敢无畏的几年青春赔了进去,收获了一个完全脱轨的人生。
初恋就这样惨烈,爱情这玩意儿,他实在不敢去尝试第二次。
直到一个多月前。
也许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也许是空窗期太久了欲火旺盛,被他打入冷宫的那颗思慕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
有当年惨案在前,闻笛反刍一番,觉得吃一堑长一智,不至于再摔一次跟头。保持冷静,保持理智,爱情还是有美好的一面的。
再说了,他五年来就靠着玩具和电影解决问题,真的快疯了。他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的小年轻,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难道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解决一辈子?
他想起握着粉笔的修长手指,衬衫下鼓囊囊的肌肉,忽然攥紧了手里的水杯。
他运气不至于那么差,连续碰到两个人渣吧。
教授看起来痴迷学术,不善言辞,不像巧言令色、拈花惹草的渣男。
然后,像是要打他的脸,于静怡伸手拍了拍他:“那不是那个数学教授吗?”
闻笛一惊,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真是边城。
他和往常上课时一样,西装革履,面色冷淡,而桌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年轻俊朗、宽肩窄腰的男性。两人相谈甚欢,像是很熟的样子。
他回忆跟教授仅有的几次会面,都是灾难级别的沉默。
原来教授跟熟人聊天的状态是这样?
然后,教授对面的男生忽然露出了和健硕身材不符的羞涩笑容,还伸出手,搭在了教授的手上,握紧了。
闻笛的眼珠子差点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