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已经结婚的女朋友,这类属于先斩后奏的闪婚型,法律上规定,叫伴偶,生活里俗称,老婆。
很显然,曾静语不属于以上任何类型。
问了曾静语出发的点,算好时间,邵俊直接杀去了车站。
曾静语一下就就看见了站在站牌阴影下的邵俊,她一直觉得邵俊长的很帅,尽管她以前从来不肯承认。
不需要光鲜的衣着,不需要上好的化妆品,更不需要适合的角度,无论是身材还是脸蛋,从任何角度看上去都很完美,通俗点说叫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曾静语自以为是的认为,邵俊的帅不仅仅是外在的,她总觉得邵俊身上有着一股子发自内心孤毅,孤独而坚毅。好像任何人都触碰不到他的心里,他可以把你把你当朋友,可以对你笑,可以听你说任何无关紧要的废话,心情好时还可以开导你几句。可是,他从来都不会主动提及他的想法,或者说是谈论关于他自己的一切。总是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孤军奋战着。
她觉得,邵俊心里有一扇门,那扇门被他从里面关的死紧死紧,外面的人走不进去,而他自己在里面,也走不出来。
可能是他自己走不出来,又或者,是那个能让他走出来的人还没有出现。
4、chapte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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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静语的军服特别扎眼,刚下车就引来一片沉默的回头率。
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的像浓稠的牛奶一般,没有丁点瑕疵。五官长的很大气,浓眉大眼,就像林青霞在电影《东方不败》里面的角色一样,宜男宜女,既有着女子的柔美更透着一般的男人的英气。
借用亦舒的话说“这个女子最美的地方,乃是对自己的美,一点信心都没有。”
她以为的美该是沈言那样有着精致的五官,该是李玉那样江南朦胧的烟雨里如水般温柔通透的女子。而不是她这样,是个女人,行为动作却一点不像女人,不是男人,却老是把自己当成大老爷,坚持认为自己是美女们的忠诚的护花使者。
只是她自己都不自知,正是她的这种豪爽的性格,才让邵俊对她刮目想看,最终冰释前嫌,交了她这个朋友。
邵俊静静的呆在原地,曾静语顺着光走来,她的脸上隐隐的漾着浓浓的笑意,金黄的阳光打在身上,有种让人移不开眼的去灿烂,好似黑暗世界里忽然闪现的强光。
然而在黑暗里呆了太久的人,需要的是微光,太过强烈了的光只会伤了眼睛。邵俊的脸上为不可察的闪过一丝自嘲的苦笑,紧紧一瞬的功夫,即可已经消失不见,脸色如常。
“来接我干嘛,我知道你家在哪。”曾静语停在邵俊边上,语气带着一种自恋的轻快。
邵俊神色自若,言语之中透着他特有的淡漠:“我妈出去摆摊了,你去我家也见不到她。”
曾静语灿然一笑,露出八颗整齐亮白的牙齿:“那我们去她摆摊的地方吧,正好还可以帮忙。”说完又忍不住的皱眉,“我说你这人怎么当儿子的,没事闲着也不去帮伯母的忙。”
要不是来接她他还会在这里吗?邵俊悔脸色一变,悻悻然的朝前走去。曾静语总是有种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