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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2页)

他亲自伺候这一缸子鱼,勤劳换水,生怕它们长了寄生虫,定期下药杀虫。他疑心病重,喂食也不经过他人的手,自问功夫是做到家了。可养的鱼总养不活,没几天就死了。

一看别人家的金鱼,粗生粗养,却生命力顽强,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他跟着进了厨房,“你也养金鱼。”

林维安正满头大汗在翻锅铲,也没听清他说什么,“什么?”

他满腹的话都被堵在喉咙了。因为他刚踏进去就闻到了浓郁的香味,锅铲翻炒出芝士香,又有家常菜的烟火味,很是独特。

顾永安对什么事都不太感兴趣,除了养金鱼这么点爱好,别的都不上心。尤其这附近的快餐不合口味,每天吃饭有点像完成任务。难得闻到这样的香气,还真有点食指大动。

其实林维安进厨房前还问过他要不要吃,当时他还说了句“不用客气。”

林维安看他进来了,回头问了他一句:“这个要来点不?”

顾永安朝那平底锅上瞧上一眼,色泽鲜美,估计味道不错。可他自己几分钟前才说了不用,这下要是说来一碗,有点尴尬。最后也只是摇摇头,转身出了厨房。

顾永安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按着遥控按钮,等了几分钟,林维安端了一碗出来,下巴冲着厨房一扬,笑道:“给你留了点。给个面子,尝尝呗。”

这话正中了他下怀,顾永安却非要摆一摆架子:“嗯,那好吧。”

林维安自认为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就是厨艺,当年郑宇尝过了她做的鱼香肉丝和广式老火汤,简直惊为天人,第二天就卯起劲来追她了。她对馋猫的表情了如指掌,隐藏再深的吃货也逃不过她的金睛火眼。

她将青菜切成粒,混着玉米粒、灯笼椒、肉丁、鸡蛋和芝士搅成一碗,加上秘制酱汁,浇在冷饭上炒出来色彩缤纷的一盘。

果然,顾永安尝了第一口,接着又舀了第二口,最后吃完了整碗,也没停下来。林维安在旁边看得叹为观止,觉得这人真心闷骚。

顾永安脑子记不住事情,不代表舌头忘了。大概是之前出身大富之家,他那舌头被养得刁钻挑剔。吃快餐时难免郁郁寡欢,这一次的大杂烩炒饭却让他觉得不错,甚至心情也挺愉悦。

饭后,顾永安抓紧一切机会提问苏珍珍的事。他双手在桌上交握,神态不自觉就流露出一点傲慢:“那么来聊聊苏珍珍吧。”

因为本来就是一句话的事。他瞎了眼,把痴心喂了狗,爱上了苏珍珍这个绿茶表。她看着纯洁如小白花,实际上暗地里勾他弟。为了他弟,狠心把他一脚踹的悲惨绿帽子故事。

林维安起初有点担心他的反应,毕竟选择性失忆都有了,万一听了真相,谁知道他会不会受不住刺激发起疯来,那她可扛不住这么一个大男人。据说压抑越久,外表看起来越是冷静的人,发起疯来越可怕。

于是,她思考了下,将某些细节润色了一遍,尽量让整个故事看起来没那么不堪。

林维安的版本就成了这样:“本来你们好好的在一起,后来苏珍珍劈腿了,你伤心欲绝和她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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