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面的“侦探”元素很明显是浪漫的装饰。福尔摩斯在第一章就展示了贝尔的推理魔术。福尔摩斯从华生的怀表上观察到的信息,就像塞笛厄斯·肖尔托家墙上的画一样,这与主线情节关联度不高。
如果我们抱怨柯南·道尔把布格罗和高罗特的画作放在一起,那我们就太迂腐了。
作者也是平凡人,他只是要直白地告诉我们这些平凡的读者:“这个家伙很富有,品位也甚是高雅呢。”同样的,如果我们抱怨福尔摩斯炫耀“侦探魔法”对故事进程无足轻重,那么我们也是太迂腐了。
但推理炫技确实对情节没有太大作用,追踪凶手的活儿大部分是小狗托比做的。我们喜欢看乘船顺着伦敦泰晤士河追赶一个安达曼岛民的惊险刺激,此外还有斯莫尔讲述异域杀手和藏匿的宝藏。与《血字的研究》一样,《四签名》现在看来算不得侦探故事。它不像《罗杰疑案》#pageNote#14里给出了判断凶手的证据,也不像《五条红鲱鱼》#pageNote#15里暗示了六个嫌疑人中谁是真正的凶手。《四签名》只是一个侦探味不浓的冒险故事,这样的写作模式贯穿了所有福尔摩斯长篇故事。无论是《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样背景主要是英国本土的故事,还是《血字的研究》和《恐怖谷》这样主要由其他角色讲述的发生在海外的故事,遵循的都是这个套路。
不过,柯南·道尔自己确实应该严谨一些。我们可以忽视威金斯在阿富汗战争结束后到1888年间年岁都没长过,也可以原谅福尔摩斯在两本书里性格出现了变化,但书中主角严肃地告诉我们一定要注意观察,于是我们就想让作者注意,乔纳森·斯莫尔在逃出安达曼岛#pageNote#16罪犯营前的几年,就已经
在英国目睹了塞巴斯蒂安·肖尔托的死亡。柯南·道尔并未因这样的疏忽受到责难,因为紧张的冒险故事讲求节奏紧凑。然而福尔摩斯走红后,他的“演绎法”使得读者去细看他的故事,寻找字里行间屡屡出现的纰漏。
《福尔摩斯冒险史》
1891年7月到1892年6月,《海滨杂志》刊登了《冒险史》的12个故事。柯南·道尔在短篇故事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才华,每个故事聚焦一个主题,文字清晰流畅,自然风光、城市景观以及人物描写生动。短篇小说不需要情情爱爱,柯南·道尔在开头保证了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是不会被情爱所影响的。即使他对于艾琳·艾德勒那种无关乎男女之情的欣赏难以解释。艾德勒虽然怀疑福尔摩斯做了伪装,但毕竟还是掉进了他的陷阱,后来仓皇逃走了。
但柯南·道尔用这系列的故事赋予了高傲的福尔摩斯已经习以为常的地位。福尔摩斯击败了杜宾和勒科克,柯南·道尔抢过了侦探小说之王的宝座,甚至他想走下王座也不能够顺利退位。
画作《天真》展现了布格罗典型的矫饰风格,在《四签名》里由塞笛厄斯·肖尔托收藏
前三个故事都由贝尔的推理技巧拉开序幕,推理的对象是华生或是委托人。在第五个和第七个故事开头也是如此。福尔摩斯又通过观察知道人们因为乘马车把衣服溅脏,然后这个推理
的习惯就暂时没有出现了。这样的描述已经达到目的了,新读者已经知道福尔摩斯观察和推理能力超群了。在人们对这个习惯厌烦之前就要将其束之高阁。
“演绎法”也不总是必要的,并不是每个故事都要福尔摩斯找出凶手,还原案情;在一个故事里,他只需要追查到艾琳·艾德勒的下落,拿回她用来威胁波西米亚国王的照片;玛丽·弗格森小姐、罗伯特·圣西蒙勋爵和内维尔·圣克莱尔夫人的案件只是寻人,虽然圣克莱尔夫人的案子暗藏猫腻;杰贝兹·威尔逊先生想弄清为什么他的美差不翼而飞,维奥莱特·亨特小姐想知道向她求婚的人可不可以托付终身。案件中还出现了死亡威胁或是谋杀未遂,例如《斑点带子》和《工程师大拇指案》,在《五个橘核》里死亡威胁最终成真了,但只有《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是显而易见的谋杀案。
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很少依赖观察和推理,他对于犯罪史的稔熟至关重要,所以能够从《身份案》中相似的犯罪模式,知道《红发会》里的著名犯罪头目。工程师失去了大拇指,是威尔基·柯林斯#pageNote#17笔下恐怖故事的重演。福尔摩斯“探查”到的只有犯罪现场,而百科全书记载的三K党的信息,帮助破解了《五个橘核》一案。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福尔摩斯幸运地做了个大胆的猜测,他推断一个澳大利亚人临死
说的“拉特”是“巴拉腊特#pageNote#18”一词的结尾。
福尔摩斯的冒险中有两次与贵族有关:波西米亚国王无疑是其一,《绿玉王冠案》中也有类似暗示。在面对国王与艾琳·艾德勒的风流韵事,或者罗伯特·圣西蒙勋爵与舞女弗洛拉·米勒的“亲密关系”时,福尔摩斯、华生和柯南·道尔并没有像常人一样吃惊。他们表现得体,既没有大惊小怪,也没有假道学。在这两个案件中,福尔摩斯都更偏向女士,而非那些为了体面的婚姻与她们分手的男士。奥斯卡·王尔德塑造了受困于绯闻的温德米尔夫人,也创作了“无足轻重的女人”,这让人很难相信这两个角色诞生于同一个时代同一个文化环境。
福尔摩斯捕获了一个职业的二人偷盗团伙,但没抓住制作假币的团伙;他揭露了两个男人阻止富有的继女结婚的阴谋,还有一人甚至要杀死继女来达到目的;他追踪过两个业余珠宝小偷,还造访过东区的鸦片馆。这些冒险故事丰富多彩,场景繁多,给系列故事增添了魅力。
三个案件将福尔摩斯的神思带到了法度缺失的国度:约翰·特纳在英国杀人,因为他当年曾是“巴拉腊特黑杰克”的强盗;奥彭肖家族被追杀,因为伊莱亚斯·奥彭肖上校以前在美国曾经加入过三K党,脱离后反过来敲诈组织;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将管家打死后,从印度带回了一只狒
狒和一只猎豹,任它们在花园里游荡;另外还有一条沼泽蝰蛇——可以助他除掉碍事的继女。
1892年《冒险史》第一次出版成书
柯南·道尔一些可笑的错误虽然没有被之前的书迷发现,但在今天看来确实十分有趣。印度根本就没有狒狒。柯南·道尔杜撰了沼泽蝰蛇这种动物也没关系,但他不顾蛇类根本就不喜欢喝牛奶这一习性,在他笔下,莱罗兹医生用一碟牛奶作为奖励,训练宠物蛇听从他口哨的召唤,这简直太荒诞了。红宝石是一种被特殊切割的石头,通常是石榴石,而非柯南·道尔想象中的水晶般的宝石。而《红发会》里八个星期的时间从“去年秋天”的4月27日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9日。
柯南·道尔也不是“语言大师”。他在关于波西米亚(此处指旧捷克公国)国王的故事里混淆了福尔摩斯的“波西米亚之魂”,这里的波西米亚是指吉普赛式的,就像“另类社会”中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
《福尔摩斯回忆录》
1892年12月到1893年12月之间,第13期《海滨杂志》刊登了除《硬纸盒子》外全部《福尔摩斯回忆录》的故事。柯南·道尔已经厌倦了自己创造的这个人物,便在《最后一案》里草率地让他葬身水底。但柯南·道尔用回忆录的11个故事奠定了福尔摩斯不朽的美名。他让这个角色在英美人的脑海
中深深扎根长达百年,甚至还会更久。他几乎令侦探小说臻于完美,使其在之后60年中成为大众休闲阅读的首选。柯南·道尔就像个神奇的魔术师,他告诉观众魔术后面的关窍,但总是月复一月地骗过观众的眼睛,让他们惊叹不已。正如福尔摩斯对华生说过:
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推断出的结果,往往使旁人瞠目结舌,这是由于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推论基础的一些关键细节。我亲爱的朋友,你在写作品时故弄玄虚,故意留下一些细节,不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pageNote#19
柯南·道尔在神秘之上又蒙上了一层面纱。他总是让福尔摩斯对华生隐瞒一些信息,所以华生不仅无法告知我们这些内容,还会像我们一样叹服和崇拜。类似这样的手段确实花哨,福尔摩斯基本的“侦查法”就是仔细查看车轮痕迹和脚印,他在把结局精心设计好之前常常是不会吐露只字片语的。
然而回忆录的两个故事写出了很完整的侦探故事套路,柯南·道尔显得公平了很多。在《银色马》里,柯南·道尔提到马蹄印分布在两个方向,证明西拉斯·布朗改主意了,没有把马牵回它自己的马厩。还写到了小马倌的晚餐吃了咖喱,驯马师手中拿着一把不适用于防身的手术刀,还运用了福尔摩斯标志性的横向思维法:狗在晚上没有叫,也就是说没有陌生人闯入。
柯南·道尔在写作《赖盖特之谜》时,也把证据齐齐整整地亮在我们面前。证据包括:导致坎宁安家犯案的土地纠纷;入室行窃却没偷走值钱的东西,说明另有所图;坎宁安家的布局,使得照亮的房间能被行窃者看见;一张用两种笔迹书写的纸条。柯南·道尔由此引入了临摹笔迹的技术,这一技术经常被后来者使用,就像《海军协定》里的草绘地图一样。但在《赖盖特之谜》中,柯南·道尔忍不住让福尔摩斯拖到最后才告诉大家他采集到的重要证据:死者身上并没有黑色的粉末,说明他并不是在近处被枪击的;沟渠里没有鞋印,证明并没有坎宁安谎称的入侵者逃走。
《福尔摩斯回忆录》于1894年首次出版
奇怪的是,只有这两个故事是通过侦探技术破案的。更多的时候,只是用一点“夏洛克式”的推理解决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破解密码讯息和发信者,而这在《“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里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希腊语译员》中,索菲·克莱蒂特早在哥哥从雅典回来之前就已经在伦敦了。柯南·道尔感到了困难,构思谜题错综复杂的情节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实非易事。即使作者从结局开始写,倒推出线索还是很困难。阿加莎·克里斯蒂也有过同样的怨言,写侦探小说是苦差事,比写作人物和事件自然发展的小说艰难多了。
柯南·道尔处理困难的方式却是随意发挥。虽然传统的读者会攻击福尔摩斯后期的故事远配不上这个在莱辛巴赫瀑布牺牲的侦探,但《回忆录》才是福尔摩斯系列最弱的一部:看《黄面人》和《希腊译员》的时候,我们一旦了解角色后,案子就水落石出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有关叛乱的信息也再明显不过了;《马斯格雷夫婚礼》与爱伦·坡的《金甲虫》相形见绌。柯南·道尔的情节铺设技巧稚嫩,只能让人物一时脑袋发热,留下破绽或是隐瞒真相,给福尔摩斯制造可查之案。福尔摩斯冒险故事越来越无味,柯南·道尔可能决定放弃了。
为了打败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创造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犯罪界的拿破仑”。福尔摩斯兴奋地谈论着莫里亚蒂教授的才华和邪恶,但这两方面我们都没看到。莫里亚蒂被写成和福尔摩斯不分伯仲的角色,他跟踪华生到了维多利亚车站,但是去迟了,后来又假传有人需要华生医治,阻止他前往莱辛巴赫瀑布。他比不上《红发会》里的犯罪大师约翰·克莱,与那些传奇的描述并不相符。
但读者自然拒绝让福尔摩斯死去。他的背景随着故事的推进逐渐透露出来,甚是有趣、他去第欧根尼俱乐部找哥哥迈克罗夫特;他上过大学;还有将烟叶放进波斯拖鞋的癖好;把信件用匕首钉起来,客厅墙上
用子弹打出了VR字样。大家衷心希望这个角色在“最后一案”之后复活。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