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高度集中,在服务员离开后才像泄了气的皮球般稍稍放松下来,少了拉皮筋似的紧张后,她又开始思绪万千。
沈淮年分析的也对,她不讨厌他。
她这个性格,如果讨厌一个人,根本就不会去和他交朋友。
可这“不讨厌”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时初自己也不清楚。
无意识地咬着指关节,尖锐的牙齿在上面戳出个印子来,老实讲,她真的没有想到沈淮年会跟自己表白。
他也是第一个和她表白的人。
以至于,除了害怕和失措外,她内心深处隐隐有了小窃喜。
不易察觉,却又在她试图躲避的时候,悄悄举起它手上的兴奋剂,稳扎稳打地给她来上一针。
时初咬着自己的指尖,都快要崩溃了。
“你这样我太有罪恶感了。”沈淮年叹气。
主菜上了两个,可以动筷开吃。
“反正我就先告诉你,我在追你,你呢,被我追就行了。”
他低笑,“你那么可爱,我得先下手为强。”
时初又开始用脑袋烧开水了:“………”
晕晕乎乎,晕晕乎乎,脸颊绯红滚烫。
这顿饭吃的是心不在焉。
一半处于又惊又怕又晕的状态,另一半是理智稍微回笼时,时初突然意识到沈淮年是他们传大的名人。
除了她两耳不闻窗外事,之前她还不认识他的时候,身边所有人几乎都知道播音主持系的沈淮年是何许人物。
他很优秀,他全身带着光,他很引人注目。
这么好这么优秀的人做朋友她会感到骄傲,但是做男朋友的话,她是真真切切有点抗拒的。
也许是和过去的经历有关。
她只希望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一切都是普通的。
况且沈淮年的专业,注定以后会在银幕前发亮,成名,她太了解了,她的父母就是演员,就是名人,而她因为时展钧陆潇潇的名气所遭遇的不堪都是刻骨铭心的,虽然说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但对这些,时初是真的怕了。
再说,现在的娱乐圈影视圈,风气更不如以前。
有些粉丝可怕,有些黑粉可怕,甚至有些路人也可怕。
想到这些,时初就更加退缩。
三思而后行。
压下心头的悸动,她其实有点想拒绝,但又不好意思直接开口。只好继续装小鹌鹑,想着以后找个合适的时间再说。
不曾想,这一等,就再也没有拒绝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