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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给家人点震撼(第2页)

见何以笙说的笃定,何母也是觉得自己刚才有点失态了,失态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妯娌之间失态。

调整了心情之后,何母才算是冷静了下来,“行了就这样吧,我挂了啊,电话费太贵。”

掐着时间挂断了电话,付了电话费,何以笙转身往学校走。

看到路边的火烧摊,顿时就觉得饿了。

买了一个火烧,一边吃一边往学校快走,这个时候网吧到学校之间种的都是经济作物,比如苹果、梨还有西瓜什么的。

三月份的时节,正是万物复苏的时候,这里的苹果和梨都是很好吃的,别问何以笙为什么知道,问就是用心感受。

何以笙一个人感受还好,但是架不住南城高中的学生多啊,感受的人多了,就被人家堵了门,在学校门口骂的可难听了。

想着那瓜果的味道,何以笙忍不住流下了幸福的口水。

不行,以后等水果成熟了,怎么也要花钱买点,不能有这样的黑历史,那不是尴尬了。

摸了摸兜里干瘪的钱包,何以笙对于蛤蟆的到来是分外的期待。

书中自有黄金屋,希望我的书能够给我带来一屋子的黄金,这么胡思乱想着,也就到了学校。

两三里地,对于何以笙来说不算什么,还是年轻好啊。

人的惰性是很可怕的,特别是长胖了之后,就更不愿意动了,能坐着的时候绝对不会站着,能够躺着的时候,也不会坐着。

摊着还是舒服啊。

在何以笙回学校的时候,何母匆匆的回到家里,跟何父说了何以笙让她周日去县城。

何父倒是没有多想,何父今年四五十岁,不过岁月却是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格外多的沧桑,家务事说不清楚。

何父也是高中生,小时候在东北长大,那个时候老家穷啊,吃不上饭,老一辈的带着家里的兄弟姊妹去了东北,一呆就是十多年。

何以笙还清楚的记得,何父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幽默的人,只是随着何以笙姐弟三人年岁渐长,也变得越的沉默。

回到学校,何以笙继续被单词,英语这一块没有太好的办法,就是背诵单词,能有1ooo个单词储备,基本上都能考个及格分了。

好在这一块对何以笙来说,最是简单。

学习让我快乐,之所以快乐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

学习让人痛苦的学生,更多的还是感受不到自己的进步。

不过这一周说实话,对何以笙来说有点煎熬了,之前这种感觉是没有的。

主要就是周日蛤蟆来了之后,自己的书就可以出版了,就有钱了,这是最开心的事情。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自然也能难倒何以笙这样的美男子。

重生回来这么久了,何以笙连自己最喜欢吃的红烧肉都没有吃上过,别说红烧肉了,就连吃火烧都只能吃不带肉馅的。

平日里学校的饭菜,那也是没有一点油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是给何以笙馋的不行。

而随着何以笙在各科老师那里留下了好印象,何以笙在班里也逐渐的变得瞩目,若是一般的学生或许还有点不太适应,毕竟你从一个小透明突然成了大名人。

很多人都是接受不了的,但是何以笙是谁?

那是一个有着三十多年成熟灵魂的美男子,这种事情对何以笙来说毛毛雨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秦立志泄露了何以笙的壮志豪言,何以笙要考年级前十的消息不知道怎么的就被班里的学生们知道。

有看好的,比如同桌杨东东,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总觉得何以笙寒假回来之后,变化很大。

很有可能实现这个目标。

当然,更多的学生还是不信的,特别是张春梅,她可是班里的第一,可是也没有考进过前十,何以笙一个中等偏上的学生,想要考入前十,那就是做梦。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张春梅却是暗暗的跟何以笙较劲,她必须保证自己班级第一的位置。

张春梅在上自习的时候悄悄的看了一眼何以笙,现何以笙正在全神贯注的看书,那小子真帅。

这是张春梅脑海当中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一时间竟然有些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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