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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随着时间的推移,背后灵攒够了行动力。摄像机的那个特写镜头非常珍贵,不但提供了一个手套的线索,更主要的是,记录下了那汹涌澎湃的杀意量变到质变、最终爆发的一刻。一般,一个人从良民变成罪犯的那一个点、那一条线,我们往往只能最后听他口述,而这一次,我们很幸运,能够亲眼看到。他走过来了,胸中激荡着一种生发的动感,迷雾中有什么即将成型,一个厚茧正在裂缝马上就要破壳,他的心灵受到召唤,只差几步,就要跨过那道坎儿了,一步、两步、三步……他停住了,脑中冲突多日的构思在刹那间万流归宗,对,想到了,应该这么干!他转过身,细细地端详楼顶,他日后训练的场地。也许是这些天跟踪所见的景象令他产生了灵感,某日偶然瞥见一家窗台的盆栽而定下的计划。他很容易想到这种方法,因为他这行的人,听说最多的恐怕就是某个工友被没贴牢的墙砖掉下来砸到头——一起高空坠落物的意外事件。

“他的精神飞升起来,每个细胞都在膨胀,既兴奋又恐惧,在深重而紊乱的呼吸中,迎接最终改变的到来。如果这时有人从背后拍下他的肩膀,他的行动又会延迟一个月,但他没有遭到这种打断。于是,他以一种龟速的动作,慢慢地将手提出口袋。这里面有着深刻的寓意。在我们的文化中,管去办、去做、去实行一件事情,叫‘出手’。是的,人类大部分的执行力都在手上,很多事情要靠手来完成。古有‘垂衣而治’之说——手被遮挡、被包裹,就代表什么都不做;而现在我们玩滚轮、玩滑板,肯定第一时间放弃耍帅,把手掏出口袋。因为我们并非专业人士,有强烈的栽跟头的预感,让手摆脱束缚得到自由,是备战突发事件的主动姿态。你看,我们的无某人把手拿出来,他‘出手’了!如果之后你没有被白手套引走注意力,你一定会发现,他后面有一个握拳的动作——有,理所当然地有,非有不可。那是坚定、攻击性和采取行动的表示。

“第二天,他停止跟踪,开始了练习。练习的过程堪称顺利:虽然同样是需要希望工程的生长环境,但他因是男孩而有幸享受到了初级物理教育,知识掌握不成问题;而他的工作让他经常登梯爬高,且有丰富的和地面上的同事扔上扔下、传递东西的经验。这是不太一样,但就像一个弹钢琴的人学习电脑打字也会很快上手,一种触类旁通的天分。

“一切准备妥当,周六,他采取行动了。布置好了纸箱,登上楼顶等待。范先生回来时,就是他的死期。那时刚刚中午,可他一气儿等过了下午,天都渐渐黑下来了,还是没有等来。他的计划是根据范先生之前的作息制定的,他没想到,在停止跟踪后,此人吃一堑长一智,不再破罐破摔,开始积极应对柠檬案,导致了晚归。长达数个小时的持久等待,会让他产生一种‘今天不适合动手’的宿命感,但纸箱能留到明天吗?重新安排会不会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如果他继续晚归怎么办?按无某的思路,这俨然又是‘最后的’机会。正在他焦躁时,范先生跟看车的吵完了架,回来了。纵然是俯视,纵然光线不利,他仍是认出来了。怎么办?怎么办?眼看着他慢慢走向那个定点、那地狱的门口,自己想象过无数次、在快意恩仇的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情景近在眼前——没办法,不管了!他后牙一咬,出手如电——成了!”

“呼”,a探长长出一口气,脸上透出掩饰不住的激动。

“他蹲在围栏上,呆呆地望着楼下一声尖叫后逐渐聚拢的人流,茫然、喜悦、惊讶、害怕、失落……各种复杂的情绪在他心底徘徊。他完全愣住了,缺乏犯罪经验让他没有强迫自己压抑情绪、迅速逃离现场,他也没意识到这样可能被人发现——毕竟,他在楼上一下午都没人看见,不是吗?最根本的原因,他不认为自己需要落荒而逃,那是罪人才做的事,而他不是罪人。我相信他对范先生之死没有任何愧疚感——他是如此怕人责备,不愿给人添任何麻烦,之前他把练习对象分类处理,其根源也是觉得谋杀那么多无辜人家的盆栽,很不好,过意不去,能不毁的就减少损失吧。在他心目中,对陨落得很受伤的凶器植物的同情,都胜于那鲜血淋漓的尸体。按照一般规律,事前越是瞻前顾后的人,事后倒越举手无悔。尤其对他,做了而且做成了一件无怨无悔的事情,是个可贵的经历。也许不久之后,被捕的恐惧会袭来,但在那一刻,他是义无返顾的。他坚信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其实,我也这样坚信。”

“啪啪啪”,a探长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误以为被召唤的服务生自作多情地过来结帐。在心悦诚服却未必心甘情愿的付钱中,他又想起一事:

“对了,还有个小问题,我一直很介意。”他的神情露骨地表示,再把这个解决掉,就彻底完美了,“就是散步女青年看到的,那个掏枪的动作……”

“那肯定不是在掏枪!中国哪儿那么多枪啊?再说了,又有谁真的看过掏枪的样子,还不都是电视里看的。那些孤胆英雄蹑手蹑脚走在敌人空旷的大本营里,忽然耳边一声风吹草动,他眼神一闪,‘唰’地伸手去摸腰间的枪套。这个‘唰’的动作,反应迅速,敏捷而急促,提防且慌乱。如果生活中出现类似行为,会是什么情况呢?大胆想象一下:我们怀揣着一件极其宝贝的东西,绝对不能失去的那种,放在哪里都不安,关心则乱。这战战兢兢的紧要关头,偏偏有人撞了我们一下,虽然我们百分百确定对方不是小偷,撞击的力道也绝不可能震得它跳出口袋,但我们会立刻去摸,非常紧张地去摸。我们不认为它丢了,只是要确认它还在。女青年看到的动作,不正发生在碰撞之后吗?那人的手伸到了哪里?左胸。那里有什么?心脏。到底是什么东西,需要紧贴胸膛、放在靠近心脏的地方?那一定非常金贵,对当事人意义重大。想想本案的动机,一场神圣的复仇,而被告慰的女性,却不能亲自到场。如何弥补这个缺憾?按照聊胜于无的思路,应该携带什么足以代表她的什物,替她看到那该死之人的下场。也许是她的一张照片,一块手帕,或者其他什么信物。那愿意为她背负杀人罪行的人,将这些珍贵的回忆悉心封存,放在胸前不断跳动、代表着生命的位置。这绝不可丢弃,容不得半点闪失。在与人发生剐蹭后,极易负罪的他习惯性地停下来等人责骂,而手近乎过敏地直接伸向那心之所系的地方。一瞬间的真情流露,正是本案的原始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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