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就是再清晰的指纹在手,也得给我个比对的人才行。”
“那就把他找出来呀!这么棒的证据摆在这儿,往后的事情毫无难度呀。这案子越来越简单了。”
在我积威之下,a探长咽下了“说得轻巧”之类的词汇,转而谦卑地求教:
“那你说怎么办呢?”
“这太容易了。我们的优势相当大,前前后后,一共有四个证人看到了他,”a探长插话“就是一个有用的都没有”,“这你可错了。只要把四份证词放在一起稍加对比,真相就在其中。我想,作为头期款,我可以先付给你——神秘人的职业。”
“职业?”a探长莫名惊诧,“不是……你破案到底什么路数?先是触类旁通的伪炫学,再是忽略一切的纯逻辑,现在怎么又变成老派风格的铁口直断了?”
“别着急,一会儿还有黄金时代呢。”
“可是……职业,拜托!就是福尔摩斯,也要见到这个人,或者拿到他用过的东西,才能判断的呀。”
“但水尔摩斯不需要!”我目空一切,睥睨众生,“不废话了。首先,让我们列出四位证人:散步、老者、助理、柠檬。我建议把三位女士编成一组,看看她们证词的异同。很明显,女性更爱干净,注意个人卫生,她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他的衣服很脏。这就不对了。”
“怎么就不对了呢?说得一样还不对,那要怎样才对?”
“问题就在她们条件不一样,口径不该如此统一。散步女与他擦身而过,柠檬小姐和他面面相观,她们目击嫌疑人时,几乎近到呼吸之声相闻,能够发现他衣服的问题,完全合理。可助理情况不同,她只是远远地望见他,虽然不断走近,但尚未走到近前,就转去处理苹果意外事件了。她从未有机会接近他,而相隔一段距离之下,她何以判断他衣服的脏净?那衣服得脏成什么样子,才能老远就看出来?”
“这……你说呢?”跟推理迷相处了这些日子,a探长终于学会把问题都丢回来了。
“我认为,引发她这种认知的,绝不是长期积累、把白衣服穿成灰衣服的那种脏,那样远远看去,只会认为本来就是那种颜色。我觉得应该表现更突兀,比如明显得绝对无法错认成装饰花样的污渍?事实定是如此,但我们要知道,产生这种想法对证人来说并不容易。助理小姐就职于模特公司,平时接触的都是前卫到简直不明所以的服装:最匪夷所思的设计,最稀奇古怪的材料,最天外飞仙的风格,她见得多了;那种走残破路线刻意做旧的,更是不会陌生。那么,在辉煌的表演大厅里,她看到那个人,为什么她没有按照职业习惯,认为他穿的是新潮的奇装异服,而能客观地把污迹就看成污迹,并精准判定此人与全场风格不搭呢?”
“好,我记下来。”a探长很受教。
“对比完这一组,我发现了信息的递减性。目前所知的嫌疑人主要特征有四:年龄、头发、衣着、身高。柠檬目击条件最优,四项都有反映,尤其是年龄,让我们获得了一个录像资料里没有的重点;散步无缘见到正脸,所以第一项缺失;助理因未曾靠近,只注意了后两项,细节点的东西就没有;而老者更少,只说了身高一样。我可以想象,你们多半想当然地去重视证词内容丰富、提供了较多情况的证人,而说辞相对模糊的,就感觉没什么帮助。你们对四位证人的信任关注度,按照我说的顺序依次减淡,没错吧?”
“是啊,我们当然会更偏向观察细致的证人,何况三位女士措辞严谨,感觉对自己的言论很负责。像老头那样的,一共说出一条,还糊里糊涂妄加揣测,基本可以当他没说。”
“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这些女士思想有局限,条目虽多,却大而无当。老者的证词看似无用,却最有价值。一切真相,尽在他的口中。”
“啊?!这怎么说?”还是锤炼得少,a探长依然大惊小怪。
“她们被你们误导了!你站在范先生的尸体边,寻找走出案发楼的‘可疑人’,由此邂逅了散步;而后,你拿着收集整理的神秘男子特征,去问助理和柠檬,有没有看到这样的‘嫌疑人’。看这个反复出现的‘疑’字,她们被你暗示了,直接将此人划为危险份子,产生了认识偏差;那人身上一些很鲜明的个人特征,很遗憾地被妖魔化了。别忘了我之前指出的舆论导向,他不会反侦查!他想不到为了犯罪去伪饰自己,他所展现的,一直就是他的本色!如果你能让证人们不要管凶案,只是放纵自己的感觉,大胆说出对此人的直感,‘你觉得他是个什么’,也许真相早就显现了。”
“我可以立刻这么做。”说着就要掏电话。
“晚了。你说过她们谈吐非常谨慎,这未必是她们的本性,只是事关谋杀,一句说错惹祸上身,她们不能也不敢多说。这根本就是三台人肉录影机,把自己看到的东西不做任何加工,完全客观地照搬给你,却只比那劣质的摄像头更不清晰。这才是彻底的没用呢。相比之下,老者受你们干扰较少,只是一堆无主纸箱的招领,想一想,不会一下扯到那个死人身上,所以,他的感觉更真实。他是唯一一个做出了自己判断的人,而全案最关键的地方,正是他这个妄加揣测。他说,那是一个物业雇来的装修工。
“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你看,你又要嗤之以鼻了:当然了,他目击之时,那人正在搬一堆装着装修材料的纸箱,不是装修工是什么?何况又有物业那一摊子烂事儿的铺垫,他当然这么判断。不过,我之前用‘火眼金睛’来形容这位超级爷爷,你真的没听出里面的反讽意味?他送孙女去特长班,他们往左走,那人在右边搬,中间至少隔了一个楼门的距离;而他的工作地,离楼门就近了吗?虽然你没提供现场图,”a探长委屈插话“提供给你你不看呀”,“但我可以自己推断。律师夫妇走出楼门,与死前的范先生打了照面,说明他是在往楼门这边走。这是纸箱,”我开始比划,“过来两步,是案发地;之后许多群众聚拢过来看热闹,在围观圈外层的散步女,正好能被走出楼来的嫌疑人撞到。这距离,不近啦。相隔这么远,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害怕孙女迟到只是回眸匆匆一瞥,你觉得他能看清纸箱上的字样吗?那样的条件,他可是连此人更多的特征都没看到呢。如果他不知道那人在搬的是什么,他凭什么认为他是个装修工?很简单,就是那心不在焉的随便一眼,那人的大致轮廓、整体形态映入眼帘的感觉,结合他的社会经验,那就是一个装修工!他和那些物业派过来收拾残局的人,一看就是同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