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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路(第4页)

  简韶静静注视着屏幕上的男人,他讲话不疾不徐、娓娓不倦,是十分儒雅、稳练的男人。听说他的英文也十分流利,不需要翻译。

  简韶想,他这样学历好、素养高又具亲和力的人是极易刺激到其他人的,刺激到那些学历有水分、只能靠写作班子炮制出一堆旁征博引的高大理论的人。而架到台前这种行为本身也值得为之心忧,毕竟这是常用的招数,你吃苦,我享受,你干活,我掌权。不出问题权当试点,一出问题先除掉你。

  简韶不停拨弄着遥控器,脑袋里浮想联翩,而小祈乖乖坐在她身边,有些闷闷的。

  他还在想马柯刚刚的话,马柯这个坏家伙明明很坏,但是说话很流畅,说的内容他也难以听懂。不过通过简韶的表情,他知道,她听进去马柯的话了。

  简祈对人类的认知又深入了一层,人类是很复杂的生物体,会将简单的事情变复杂,人为地制造许多壁垒。他既不明白为什么“黑色的人类”是不能随便提的话题,也不懂为什么移民打分会让很多人变成奇怪男人的狗,小祈伤心地在心里默念,他果真是最没用的家伙了!

  他轻轻靠在简韶的肩膀上,含糊地吸了一口她的味道。

  “au——”他从喉咙里出一点声音,想要吸引简韶的注意。不过简韶不知道在想什么,没有看他。

  完了,她现他不如马柯懂的多就不爱他了。

  他怀着悲伤的心情,把手伸过去、缩回来,把脚伸过去、缩回来,把脑袋伸过去,再伸一点舌头舔舔她……  简韶用手指勾住了他的下巴。

  这下缩不回去了,呜呜……

  简韶像撸猫一样摸了摸他的下巴,又顺了顺他的喉部。

  “唔……”他被挠得舒服,半眯起眼。

  “怎么了,又讨厌马柯了?”简韶又挠了他两下。

  小祈眨眨眼,小声说:“我也能让他们不现我们……”

  简韶圈起食指,刮刮他的脸,被他含住指尖:“我知道啊,只是在想还有没有可以不用东躲西藏的路子。”

  被吮住的指节一片湿热,他的舌头卷来卷去,气氛变得黏稠暧昧。

  简韶不自然地推他的脸:“好了……”

  他不满足地又舔了一口,才恋恋不舍地退出来。

  小祈在她的腿上躺下来,然后掀起眼皮,向上看了看她的侧脸。他喜欢用这个视角看她,能够看到长长的睫毛尖,还有一小部分眼白,很像被她抱在怀里。他会做一点关于她的美梦,比如他其实从来没有独自漂浮过漫长的岁月,他其实一直在她怀里睡觉。

  他不由地抱住她的小腹,委屈而气恼地喃喃自语:“马柯熟练,我很笨……”

  简韶闻言,搂住他的头。她俯身的时候,香香的味道也将他轻轻地包裹住。他埋在她胸口不想松开。

  “小祈这样就很好啊。”简韶说。

  小祈是没有被任何东西污染过的小男孩,他对她来讲比所有聪明的人都要珍贵。人人都追名逐利,只有笨笨的小祈在追逐她。

  ﹉

  简韶失踪的日子里,平城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细雪。

  流河沿岸几十里全是绵密的雪道,钟楼缀在纯白的雪点里,铁艺路灯闪着乌亮而润泽的暗光。

  道路在这场覆天盖地的雪日里变得分外难走,恰如一篇晦涩拗口的长书信,只能步履谨慎地读,逐字逐句地走。

  零星的几个行人失了往日赶路的匆忙,寻找着未结冰的雪面缓步前行着,倒也多了几分赏雪的雅兴。除了喷着白气的黑马甩着脑袋扑哧扑哧地在大路上跑着,似乎并不会为雪所困。

  隋恕在路灯下里驻足,静静观看车夫训练新马。

  海棠花开的旅游旺季,这些马会拉着观光马车在老城区走街串巷。金色铜铃叮叮当当地响,墨绿色的车棚围着一圈讨喜的海棠绒花。

  简韶刚来平城的那一年坐过一次,因为买不到票找了黄牛,价格从2o元变成了5o元。

  隋恕的眼珠动了动,离开了这个角落。

  雪将路覆的太紧实,实验室到的人不多。庄纬和刘安娜在茶水间闲聊,看到他的身影后,息了声响。

  “你怎么不说话了?刚刚还没讲完,那个渣男怎么付的1o万刀的账单?”刘安娜刨根问底。

  “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打扰sui。”

  刘安娜抱胸,目露怀疑:“你觉得他像是需要的样子吗?你不要以己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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