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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忠贞不渝(第1页)

我长得有点母,这只是我先天性的不足,并不是我的过错。我很忌讳别人把我当成女孩子看待,或者把我当成不男不女的怪胎来看待。所以,刘奔说我“雌雄难辨”,这让我很不高兴。

刘奔的所作所为,让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厌恶。特别是他搂着我的腰、强行捏我脸的时候,他这种轻浮的动作让我觉得像吃了一只鼻涕虫那般恶心、反胃。

我是一个男人,我有的是力量和手段!

看在刘奔只是我开玩笑,看在他没有开车撞我的份上,为感谢他不撞之恩,我会尽网开一面。但是,如果他真的图谋不轨,那我也绝对毫不心慈手软。如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要把我当成女孩子用,那么我会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认识林如水之前,我守身如玉,保持处男之身,是为了王不羁。我和林如水谈恋爱之后,我守身如玉,是对林如水的爱情忠贞不渝。这就是我的爱情观。除非分手,我不会干对不起他的事。

我永远记得林如水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他说过,他有洁癖,不想让我这个嫩豆腐随便给别人吃。

所以,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会保持自己的干净,因为我不想失去林如水。以林如水的性格,如果我和刘奔生那种不耻的事情,那么我和林如水之间的关系绝对玩完。林如水也绝对会找刘奔拼命。

刘奔,对于我来说,死不足惜。但是林如水在我心中却是举足轻重的,我不希望林如水出事。

言归正传,却说刘奔用手捏我的脸,用另外一只手搂住我的腰,我使劲的挣扎,也不得脱身。——刘奔的力气就像牛一样大。

力气不够,智商来凑。我挥起一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的向刘奔的眼睛挥去。眼睛是人最脆弱的地方。就算我把他打瞎,也是属于紧急避险,属于正当防卫,也不用负太多的刑事责任。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这一拳并没有击中刘奔的眼睛。如果我这一拳击中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绝对会被我打爆,就凭这一招,我完全可以成功脱身。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我这一拳打中刘奔的鼻子。他的鼻子马上流血。在他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又挥起一拳。

刘奔握住我的拳头。

刘奔被我打红眼了,他一个头锤,用头撞击我的前额,我被撞得晕头转向,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额头,现额头上已经有一个包。

人生在世,除了生死,其他都是擦伤。我万万没有想到刘奔一个头锤,我就这么一点儿抗击打能力!

我额头起了一个包。而他的脑袋却没事。难道他练了传说中的铁头功吗?

这不是好奇心泛滥的时候。如何逃脱这个阴森恐怖的房子才是我先考虑的。

看见我狼狈的摸额头上的包,刘奔狂笑不已,看见他的鼻血染红了他的嘴唇和下巴,他说话的声音更加恐怖:“你这点花拳绣腿,敢班门弄斧?这是我先给你一点小教训!我是因为喜欢你,才没有对你下狠手!你不要把客气当福气!”

趁刘奔狂妄自大的时候,我用膝盖猛顶他的下身,这也是一种有效的近距离防身术。

如果我这一招得逞,刘奔绝对痛倒地上,痛不欲生。可惜,我再次快要成功之际,他往后撅起屁股,我的膝盖没有顶住它的重要部位。

见我招招致命,刘奔便沉下脸来,不再和我开玩笑,双手抓住我的两个胳膊,把我举到半空中。他就像一个金刚一样!我万万没有想到,在他斯斯文文的外表之下,居然有这么强的力量!

我的两只脚腾空。在这危急关头,我并没有认输。我只对我爱的人认输。刘奔用卑鄙的手段欺骗我,把我骗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企图完成他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我的个性绝对誓死不从。因为不是我的性格坚强,而是因为刘奔不是林如水。林如水对我做过一些事情,有一些强制性的手段,但是我也是半推半就,毕竟我是欣赏他的,我心底里是爱他的。

对于一个不爱的人,我的反抗是彻底的,坚决的,以死相拼的。

刘奔是油盐不进,我是软硬不吃,今天我们杠上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就算我死,我也要清清白白,我也要为林如水,保持干净的身子,像孔子的弟子子路,正冠而死一样。

刘奔是一个很强劲的对手,他很有力量,这不是我这种身子板可以抗衡的,这个我也清醒的认识到,我所能做的就是我尽最大的能力去反抗,去伤害他,尽最大的能力保持好自己的清白,至少,生前我是清白之身。这也是对林如水为我付出的一种报答。

我确实花了林如水不少的钱,但是我不是渣男,可以这么说,林如水用钱、用他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我,我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乃至我的生命。

我做出了最悲壮的选择。

对于刘奔,我要以死相拼。就算是死,我也要抓刘奔来当我的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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