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父只是初中毕业的文化,像他这样的男人女人,乡里到处都是。
他们没办法像知识人去城里找轻松的工作,只能组团跟着人家出去,建筑队打工,修建道路大桥。但凡需要体力劳动的,他们都去干。
唐小燕过年那会从抽屉里找到一个小本子,里面用蓝色的油笔记着一件件工作,修桥、修路、搬砖、抬钢筋……
这些零碎工作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后面写着工作应得的报酬。
他们家的花销就是靠唐父用自己的力气一点一点积起来的。
上辈子,离开了贫穷的唐家,跟着姚家父母过上城里人的生活,那时候农民工给她什么印象呢?
脏!
除了脏还是脏!
在路口的拐角处聚集着一群男人,有年轻的也有年纪大的。他们无一例外穿着充满污渍的衣服,脸上像涂了一层锅底灰,又黑又脏。
头发上笼着灰尘,胡子也没有修理,整个给人脏乱差的形象。
那时候的她每次见到这样的一群人都会躲得远远的,人家多看她一眼都觉得是对自己的冒犯。
现在想想,那时优越感爆棚的自己真是好笑。
而今,再想当初遇到的那些人,说不定里面就有唐父。
他像所有外出打工的农民,不在乎干不干净,能不能每天有热水洗澡。只想着我干搬砖抬钢筋能挣多少钱,回家的时候可以给孩子买几件新衣服!
当她产生这种联想的时候,唐小燕的鼻子就忍不住泛酸。
没办法想象老实巴交的,嘴巴又笨,但是对自己好的唐父会那样蹲在地上,等着人家像货物一样挑选。
站在一边看唐母从柜子里把唐父需要的衣服收拾起来,唐小燕纠结着开口:“俺爹就不能留家里?”
唐母一边把衣服叠好塞到编织袋里,一边回答她:“留家里你喝西北风啊。你爹这么辛苦赚钱,你跟建程就该好好学习才行,将来考大学找个好工作。”
唐小燕绞尽脑汁的想最近几年边和县有什么赚钱的途径,父母又有什么本事。只可惜,从她离开后对于这里的一切全然无知,她根本想不到什么好的点子来帮助这个家。
股票她不懂,生意她不会。
说起来上辈子唐小燕为了和姚明珠争长短,报了和对方一样的文学专业。
姚明珠去校广播站面试做主持,她也跟着去。
姚明珠去唱歌跳舞做明星,她也跟着去。
上辈子的唐小燕根本就没想过自己要怎么活,她唯一的目标就是,把姚明珠踩下去,向姚家父母证明,自己才是他们值得骄傲的女儿。
这么想还真是笨!
当初真应该去学金融,顺理成章的进入姚家的企业不是更聪明的选择吗?
唐小燕数了数自己能拿来赚钱的本事,唱歌一般般,跳舞不行。特长有写作,说话,做菜!
只是限于年龄,这些对她来说统统都是困难。
写作这方面网络都还没普及呢,网文就更别说。
在农村这个小地方,唱歌跳舞根本赚不了钱,主持说话就更没什么价值了。
唯一可以图谋的就是做菜,上辈子姚明珠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唐小燕却不是。同时也为了讨好姚家父母,唐小燕对着做菜很是研究了一番,还借着这个在一段时间里赢取了同情分。
眼下,做菜这个也算是一项可供思考的出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