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街上其他孟买贫民窟建筑风格的简陋板房相比,任重。。。
,任重的五米乘五米双层合金结构小屋精致得像个艺术品。
这是贫民窟里真正的豪宅,是无数荒人只是看着便会梦的梦想乡,但造价却仅为13。3块钱。
得益于小镇中心“索伦魔眼”监控,同时也得益于小镇里彪悍的民风,每个荒人都知道,能把钱花在建这种屋子上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拳头都很硬实,所以在小伙建造房子时,没人敢来挑事儿抢东西。
但小屁孩不懂这些,所以任重的外墙下部1米高度的范围已被碳灰、喷漆等等东西搞上了各种各样的涂鸦。
涂鸦有猪头、鱼等等动物。
其中画得最好的部分,是一片蓝色群山,以及正从山后冒出半个脑袋的蓝色太阳。
作画者似是非常珍惜这高档的“画布”,画得很用心。
连绵蓝山、硕大蓝日、飘动青云等图案里点缀了线条,甚至有合格的阴影。
任重也不清楚这是旭日初升还是夕阳西下。
……
九点五十分,任重的电驱摩托无声无息驶过小镇大门,直扑入并不深邃的黑暗中。
电驱摩托以11o公里每小时的时沿着连绵起伏,仅是由人多踩出来的凌乱土路风驰电掣着。
纵目望去,天空两轮半圆的月亮撒落银蓝色光辉,照耀在大地上。
孤独行走在大地上的任重深吸口气。
这,便是让荒人畏之如虎黑夜。
但我却不信这邪。
人从动物里区别出来的第一个代表作,人类文明迈出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掌控了火焰!
人类第一次掌控火焰并不是为了熟食,是用来战胜黑夜!
猛地一个拐弯,他踏上记忆中的路线,扑往铁虫林方向。
片刻后,摩托车驾驶面板上的简易地图响起滴滴声,那是低功率感应器的提示。
来了。
车上的任重缓缓弯曲右臂,伸到脑后,捏住了斜挂在背上的合金战刃。
前方三百五十米,一级墟兽,弹射蚱蜢!
给我死!
……
清晨五点三刻,远处天空隐隐泛起鱼肚白。
旷野中,一道烟尘自远处呼啸而来。
车上正是苦战一夜的任重。
此时他的装甲表层满布划痕。
有的划痕只是漆皮脱落,有的划痕深如指甲盖。
他的头盔面罩侧面也满布着蛛网般的裂纹。
孤身行走的确比小队配合凶险许多,抗风险能力也低很多。
尤其是在墟兽具有视力优势的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