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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连环杀人案(第2页)

让高承勇没想到的是,离开的这一路上基本没遇到什么人,他把车骑到黄河吊桥上,在他看来,把凶器丢在河两边,时间长了必会被冲上岸,所以他在桥上把刀丢在了中央。

至于衣服裤子,高承勇先是藏在了家旁边的草堆子里,第二天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给洗了。

这起案件是高承勇步入深渊的开始,直到被捕,这些细节他记得非常清楚。

时隔二十多年,他甚至还记得小白鞋戴了一只“很精致漂亮”的手表,可他不会知道这只手表是小白鞋的母亲为纪念女儿入职送给她的礼物,更不会知道,自己在1988年5月26日这天下午的所作所为,会为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多大的冲击:

——小白鞋的男朋友,近乎接近崩溃,触景生情,自感已无法正常在厂里上班,所以选择到了另外一座城市生活。

——因为女儿的去世,小白鞋的父母成天吵架,最终离婚,母亲在26年后的2o14年抱憾而终,她这些年没有一天不在渴望着看到当年杀害女儿的凶手伏法,想要搞清楚凶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何会下如此毒手。

——小白鞋的弟弟,因为此事患上抑郁症,在199o年因为过量服用安眠药去世。

家庭破碎,小白鞋的父亲选择承受女儿去世带来的痛苦,他一直没搬家,在永丰街原址住到2ooo拆迁才离开,在新房里依旧保留了女儿留下来的各种房间物件,就好像女儿还在一样。

哥哥则一直生活在悔恨当中,5月26日他本来和妹妹一样是休息日不必上班,是因为临时和人商量换班才恰好不在家,他一直想,要是没有这次换班,可能结局会不一样。

“88·5·26”案件生后,白银警方几乎动用了所有警力,排查了大量可疑人员,现场勘查中也得到了包括血手印在内的一些收获,但整体方向是将其作为一起传统意义上的“孤案”进行调查,方向上无法得到更大突破。

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十八岁的石某,才刚到供电局上班没一年,她的哥哥也在这里上班,是保安室的一员。

石某所住的是供电局职工宿舍楼,位于白银市供电局左手面,这里面住的大多都是供电局员工,每间房间两张床,一层男用一层女用交错。

由于同层的大都是彼此较为融洽熟识的同事,还有专门的保安室,所以再次出现了上一案中的问题:——不关门。

石某的宿舍位于宿舍楼四楼北侧,1994年7月27日这天,高承勇一路溜达到了这栋宿舍楼,先在二楼看了看,现人太多,不好下手,转即跑到四楼。

两点左右,高承勇进入了石某的宿舍,熟睡中的石某被高承勇入室的动静惊醒,本以为是室友,没想到是个陌生男人,于是跳起来大喊“有贼”。

高承勇故技重施,捂住石某的嘴,掐住其脖子就是几拳,然后拿出弹簧刀,往脖子上插了两刀,石某便再也一动不动了。

这次高承勇的毁尸行为程度更烈(白银市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

鼻梁处有青紫,伴有鼻骨骨折,左眉上青紫,分析为钝性外力(如拳头等)作用所致。

颈部左右两侧的表皮剥落,伴有明显的皮下出血,为扼颈时所形成。

颈部、胸、腹及四肢的创口共36处,系锐器伤,并导致血管破裂、胸腹部积血、肝脏损伤、肠管破裂,根据创口特征,推定凶器为锐薄的单刃刺器,刃部1o厘米左右或更长,死者双手掌侧损伤系抵抗伤。

死者头面部损伤,颈部扼伤均不足以致命,死者死前不存在被奸淫行为,综上,系被他人刺伤颈部、胸腹部及四肢,引起严重失血性休克而死,时年18周岁。

此案生后,警方将案件的侦查指挥中心设置在了供电局,认为凶手的残忍手段主要是为了报复,大概率是供电局职工。

为了早日查明正凶,警方日以继夜的调查,吃住几乎都安排在了供电局,那个时候供电局职工无论男女老少或多或少被调查过,最终却还是一无所获,调查的方式方法却招来了供电局职工的强烈抵触情绪,职工们调侃警方“吃白食”,遇到警察就说“点到了,来吃饭啦?”。

除了调查思路问题外,当时的外部环境情况也不太好,这一点在张振华老师在《白银案实录》一书中有所介绍:

在前两起案件生这个阶段,白银市的公安队伍出现了巨大的震动和变化,公安局长崔某因倒卖黄金被开除公职,而白银更是遇到了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旱灾,几十万人面临吃饭问题。

这些问题,都让案件的调查工作雪上加霜,乃至搁置,成为悬案。

很多人都知道1998年是高承勇兽性彻底爆的一年,但很少有人知道1998年三起案件的前戏,其实是1997年生在内蒙古的命案。

在做下1994年的惨案后,高承勇因为担心被抓以及一些现实问题,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包头打工,在包头找到了个很辛苦的活——锅炉工。

高承勇对这个差事还是满意的,别的不说,工资待遇不错。

高承勇回忆那个时候提到,虽然干活辛苦,但总能拿到很多工钱,每天做完工就去打牙祭,晚了就去歌厅跳舞,小日子过得不错。

如果是十年前的高承勇,这样的日子或许他就满足了,但现在的高承勇是一头尝过血腥味道的野兽,他自感“生活中还差了一些东西”。

1997年3月26日晚上,女工李某和男友曾某一起去吃了顿烧烤,两人回到曾某开的汽车修理店过夜。

3月27日一大早,李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包头市昆都仑区54—2—3号。

八点左右,高承勇推开了李某住处的门,走了进去,一眼便看到正在化妆的李某:

“你咋进来的,进来干什么?”

“门开着,我就进来了,来要点钱用。”

“我没钱。”

“我不信,我把你绑了,我自己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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