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女学生叫梁惠玲,刚刚初中毕业,今晚上在喜来登酒店就是她们家办的谢师宴。
梁惠玲因为要早睡,就和父母打了声招呼准备提前回家,于是上了林过云的车。
林小云一看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而且这个小女孩也非常有礼貌,就和她在一路上聊了很多天。
这个梁惠玲人非常善良,在车上一直和林小云聊天,说一些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等等话题,到了目的地后,林小云让她多陪自己一会儿,这个单纯的女孩儿竟然答应了。
这两人就在夜色中的香港里一直闲逛,一直闲聊,直到凌晨五点,梁惠玲在林小云的车里睡着。
杀不杀这个善良的小女孩,林小云也犹豫了很久,最后他的兽性还是战胜了人性。
在将梁惠玲的尸体带回家拍照、肢解之前,他还对尸体进行了侮辱,这也是他唯一的一次。
后来他将这次拍摄的录影带命名为“第四次行动”,当然这次“行动”也就是最终“行动”了,因为这起案子做完之后他很快就被警方抓获了。
警方是怎么找到他的呢?是通过在照相馆工作的小张找到他的。
前面几次,林小云把胶卷送过去现在都会帮他洗出来,交给他,不管照片上出现什么也都不会多问。
而这次林小云把胶卷交给小张时,恰巧小张工作的这个照相馆放大机坏了,于是小张就把胶卷送到了其他分店代为冲洗。
这分店的店员可不知道胶卷里面的秘密,当把照片冲印出来之后吓得要死,马上喊负责人来看,负责人判断这是肢解人体的照片,于是随即报警。
警方在照相馆蹲点,在8月17日将前来取照片的林小云当场抓获,然后在林小云家中搜查到多个他曾经谋害过的女性性器官标本,还有大批的照片和录影带。
后来在林小云案审理结束之后,警方将林小云拍下的这些照片和录像带尽数销毁,而林小云的父亲也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者供奉了灵位。
林小云案在1983年3月3日开庭审理,经过二十多日的审讯,在4月8日由陪审团通过,法官宣布林小云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
但自1966年后,香港就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在1984年8月,港督会同行政局赦免林小云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开始林小云在赤柱监狱服刑,后来转到大屿山石壁监狱服刑,至今他都被囚禁在那里。
在香港,被判终身监禁的犯人可以向“长期监禁刑罚覆检委员会”申请刑期复核,有时候会被提前假释出狱。
虽然在这三十多年里,林小云不止一次向其申请假释,但是委员会考虑到社会的关注度和影响,多次拒绝了林小云的申请。
而这起香港“雨夜屠夫”案并没有因为林小云的入狱而结束,它在香港社会中留下极深刻的影响。
多部与之相关的电影、电视剧出现,多部书籍出版,连摇滚乐队beyond成员黄家驹也曾经在一叫《deadromancepart2》的英文歌曲中探索过林小云的心理。
很显然,这些关于这起案子的影视作品也影响到了内地,这其中就包括罗树人,可以说罗树人后期的某些变态行为就是受这起案子影响。
《三字经》开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人生下来就是善良的吗?还是恶只是被法律压制了?就拿罗树人和林小云来说,这两人好像刚开始也不是有多坏,是坏事干的越多,技能点都点满了,就好像身体里的恶魔属性被激活了一样,你们说是不是大部分人都这样?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道德是自律,而不是他律。法律是社会的规则,是用来律人的。而道德是内心的良知,是用来律己的。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视频,上面说:如果这个世界可以随便杀人,你想杀谁?
最热门的评论是:别傻了,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吧,你能杀的了谁啊,还杀谁?长的挺丑的,想的挺美的啊还。(?>?<?)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又名林友强,本案件改编自香港“雨夜屠夫”好像有这么个电影,映像里好像看到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记错了。